如題,如果有案件在身是否會影響公務員任用?
詳細情況是:
本人最近在認真準備考試途中,就是103年底的地特三級考試,
可是在2014年7月29日突然得知被人提告詐欺(對方在2014年7月23日提告我),
想問有沒有板友知道如果有案件在身是否會影響公務員任用?
(因為國家司法單位的處理速度真的不快)
當然這根本是一個烏龍案件,因為只是網拍交易上的糾紛(金額真的不多,兩千多塊而已)
也已經聯繫到當時到警局報案兼提告我的人,向對方解釋清楚,雙方願意和解,
也已經諮詢相關法律人士,本人被告詐欺的案子,很大可能是不起訴處分(就是無罪),
因為本人完全沒有詐欺意圖。
但是偏偏對方已經提告了...對方表示說完全不知道事情會這麼嚴重
因為詐欺罪是屬於公訴罪,就算報案人(提告我的人)想要撤回告訴,
也完全撤不回,因為是公訴罪,勢必得走完一趟國家的法律流程,
非常的久,問過警察局,得知可能三~六個月,甚至更久,
也就是要拿到那張真正證明自己清白的文件,可能要三~六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
當然因為這個提告,本人的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
不說接下來要跑一大堆法律流程,在精神上、金錢上都會耗費很大,
而且金融帳戶全被列為警示帳戶,完全無法動用帳戶裡的錢(有錢也沒辦法用...Q口Q)
只能過著借錢為生的日子...
未來也不知道會有甚麼未知的影響在等著...
寫到這裡真的有一點悲從中來的感覺...有點寫不下去的感覺...
不過,人生本來就是有各種意外與問題,碰到困難就是要努力地去解決!
我也沒有想要責罵與怨恨或報復當初提告我的人,
畢竟傷害都造成了,我怨恨責罵或報復甚麼的,一點用都沒有,
只想案子能越快進行越好,越快結案越好,還有傷害能降到最低。
所以想問大家:如果有案件在身是否會影響公務員任用?
有沒有人知道,有甚麼方法可以加速案件進行與結束?
有甚麼方式可以解除警示帳戶?
可以做甚麼事去避免因為列為警示帳戶後,所造成的傷害?(因為銀行可能會列我為黑名單)
請各位朋友別說:與其想這個不如趕快去認真讀書比較要緊。
這樣我真的會哭...
因為如果認真付出了,然後辛辛苦苦考上了,
最後因為這件案件被告知:不任用。 時間就是完全浪費掉了。
雖然很想哭,但是書還是要讀,人生目標還是要去做,日子還是要過,
對於他人的幫助也要真誠的感謝。
希望最後的結局是喜極而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