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請問各位,所得稅法的第三條之四,第五項
「符合第四條之三各款規定之公益信託,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人併入分配年
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第四條之三
「營利事業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左列各款規定之公益信託者,
受益人享有該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免納所得稅,不適用第三條之二及第四條
第一項第十七款但書規定:
一、受託人為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
二、各該公益信託除為其設立目的舉辦事業而必須支付之費用外,不以任
何方式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
三、信託行為明定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移轉於各級政
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
」
這兩條讓我覺得矛盾,請問公益信託是否要課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