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fishpo (fish)》之銘言:
: 請問,判例是命令還是法律位階呢?
: 我知道決議是屬命令位階
: 但那判例呢? 記得老師上課說判例等同"法令",那法令又是指什麼?
: 搞不清楚,謝謝回答
一點淺見給原po參考,高手鞭小力點啊……
1.我國所稱“判例”係指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先例
2.按法院組織法第57條規定,最高法院之裁判,認有編為判例者,應經由庭長法官聯席會
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因此,我國判例之作成係基於法律規定,須依法定程序為之
3.按大法官解釋第154號理由書,判例具有相當於法律或命令之效力
4.最高法院60台再字第170號判例,違背判例效果,與違背法律相同
5.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判決違背判例得作為提起上訴之事由
6.綜上所述,我國判例兼具有事實上與法律上之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