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要板規必看 - 新增板規(二) 8.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10-14 22:21:55
2014.10.14新增板規:
8.發表心得文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動贈書、提供筆記外,
不得要求上榜者贈送書籍、提供筆記等不正邀約,違者依照版規處置。
說明:
本人接獲許多上榜心得文作者來信,
提出要求,希望將已標誌的上榜心得m文,解m並刪除,
經了解刪除原因,板友回覆,於發表上榜心得文後,
常接獲「騷擾、攻擊信件、要求贈書、贈筆記信件、人肉搜索信件」.....等信件,
感到困擾和影響上榜者生活,因此希望板主協助解m刪除上榜心得文。
對此,國考板在此重申:
1.
上榜心得文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動贈書、提供筆記外,
不得要求上榜者贈送書籍、提供筆記等不正邀約,違者依照版規處置。
2.
上榜心得文內容應避免洩漏自身的個人資料,
亦可以多「利用板主代PO功能」,委由板主協助發表上榜心得文,
可避免搔擾信件,徒增紛擾。
作者: FragileLin (請小心輕放)   2014-10-14 22:23:00
這樣誰敢寫心得文啊...氣死了!為了這些人結果真正需要上榜心得的考生看不到心得了,真的是....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10-14 22:28:00
原本打算發心得文說說體測鍛鍊,看樣子還是別寫了
作者: sweetycool   2014-10-14 22:28:00
遇到這種的我都無視
作者: dickrandy (喇賽)   2014-10-14 22:29:00
這是防止別人騷擾po心得文的人,應該OK吧!樓上是會錯意了吧!
作者: sweetycool   2014-10-14 22:31:00
我是都沒理他,他就不會再回信了
作者: sulamau (俗辣茂)   2014-10-14 22:37:00
世界上真是無奇不有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4-10-14 23:24:00
這條板規立意良善 但不適當板規的板務處分是針對這個板面上的違規 私底下寄信給作者的信件不能用板務處分來懲罰信件騷擾頂多是去violation板 法務部給予罰單處分
作者: sa21 (Sa)   2014-10-14 23:29:00
成立匿名帳號 讓不想曝露身分者可以匿名發表呢?
作者: snow21 (snow21)   2014-10-15 13:10:00
蠻多板提供匿名帳號的 我也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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