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hf311 (勉持的資源回收家)
2014-11-03 15:44:37※ 引述《Design40545 (墨師)》之銘言:
: 甲欲殺乙,乙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卻導致甲遷怒丙痛歐丙數
: 拳,請問甲乙有何罪責?
: 老師的解法為:
: 甲為打擊錯誤
: 對乙為傷害未遂
: 對丙為過失傷害
: 依刑法55條從一重處
: 我的疑問在於甲對丙算過失嗎?甲遷怒丙揍他不是應該算故意嗎?
不好意思 小弟本想用推文分享分享自己拙見
但忍不住佔用板面跟各位刑法先進聊聊
實為野人獻曝 希望拋磚引玉
個人覺得老師這一個題目設計的不是很好
如果是要考打擊錯誤的話
題目改成這樣會比較好:
甲欲殺乙,且對乙開槍(拿刀砍..etc),乙見狀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
導致甲 a.砍死丙 b.砍傷丙
小弟就只處理甲的部分
很明顯甲就"殺"這一行為 且這個行為的結果與他所想的不一致 且有發生偏離的情形
學說上這時會用打擊錯誤(具體符合說)的法理處理
對乙的殺人故意因為有著手,乙沒死 乙的部分論殺人未遂
對丙的死亡或是傷害沒有故意 檢討過失
如果是 a.就是過失致人於死 b.就是過失傷害
如果是用老師原本的題目:
甲欲殺乙,乙見無辜路人丙走來便把丙推向甲後逃逸,卻導致甲遷怒丙痛歐丙數
拳,請問甲乙有何罪責?
本題為什麼我會覺得有兩個行為(剛剛推文有說不是只有一個行為嗎?)
甲一開始有殺乙的故意 但是沒有到著手的階段 所以論一個預備殺人
然後題目又寫說 乙把丙推向甲後,導致甲遷怒丙痛毆丙
我來看甲怎麼看都像是另產生一個傷害故意 並且對丙為傷害行為
所以再論一個 普通傷害
然後是二行為 數罪併罰
以上是小弟淺見
也請板友們不吝指教 感恩 <(_ _)>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4-11-03 16:04:00
謝謝i大的解釋,否則還在糾結打擊錯誤的問題
作者:
ilhf311 (勉持的資源回收家)
2014-11-03 16:07:00哪裡哪裡,希望能幫到你
回l大,乙沒刑責啦><,他只是推人而已耶~不用評價他~
作者: saberht 2014-11-03 20:38:00
乙的刑責是不是要看要看甲有沒有事?然後再用R擋掉?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4-11-03 20:59:00
此題原為老師要檢討乙的作為與不作為之義務衝突,逆推緊急避難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4-11-03 23:03:00
樓上版友,是從哪裡看出來乙有義務衝突的我還是第一次看到什麼逆推緊急避難這種說法=_=該不會認為推丙是危險前行為,所以有保證人地位之類?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4-11-04 01:15:00
ㄜ…我剛接觸刑法一個多月,所以用詞方面有的地方不太正確請見諒>_<乙的義務衝突在於把丙推向甲犧牲丙的身體法益屬於作為,如果不保護自己的話屬不作為,兩者就形成了義務衝突,但這個行為可以主張緊急避難,不知道這樣的解釋能不能理解囧(汗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4-11-04 14:56:00
呃,我覺得你對義務衝突的定義很怪異。不保護自己並非違反作為義務,人怎麼會有保護自己的「義務」,這題更沒有義務衝突的問題。硬要說,應該是乙對於誡命規範與禁止規範無法同時遵守,問題是,這題用哪條誡命規範都有問題了。(15條第2項嗎)況且義務衝突是違法性層次的問題,怎麼會跟構成要件中刑法行為的品質(作為或不作為)形成一個循環論證???我不太相信周老師是這樣解.....無冒犯之意。我盡量白話一點說,首先,你認為乙在構成要件(T)層次,有一個作為及一個不作為,就成立義務衝突(R),而義務衝突(R)又可以主張緊急避難(R),便阻卻構成要件行為(T)的違法性。這彼此之間根本沒論證,像吃自己尾巴的蛇一樣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11-04 16:03:00推樓上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4-11-04 16:38:00
這題老師有說在刑法上沒有保護自己的義務,他只是要舉例不作為與作為的義務衝突作為義務vs不作為義務 1.救助高階而損害低階之其他法益: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2.救助低階而損害高階之其他法益:減免責任 老師此題為解釋1. 我想應該是我解釋的不好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4-11-04 17:37:00
上面你說的,是緊急避難手段中,衡平性的檢驗。完全和義務衝突無關喔。就我所知的義務衝突,是在緊急避難無法成立時(主要是法益衡平過不了)使用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也就是說,正因為緊急避難無法成立,才會去討論義務衝突。這一題應該沒有義務衝突的問題,你要不要跟老師問詳細點看看,畢竟這是一個不能兩立的問題XD我沒有惡意,不過因為義務衝突是專有名詞,如果跟衡平性的檢驗搞混的話,你在R層次的檢驗上順序會亂掉喔。會不會周老師說的是「產生衝突」而不是義務衝突?_?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4-11-04 18:11:00
謝謝bow大的解釋,因為我是看dvd的,所以我沒有老師可以問Q_Q我是就老師課本與影片上的說法回答,老師這題是討論義務衝突無誤,所以我現在也腦袋打結了@~@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4-11-04 19:27:00
你看要不要去借黃榮堅老師的基礎刑法學,裡面有義務衝突的解釋,很詳細,關於不作為與作為的義務衝突,是舉金融機構的守密義務(作為義務),以及發現洗錢嫌疑時,卻又應違反保密義務向指定機構申報,所形成的義務衝突我覺得周老師剛好舉一題事實上沒有義務衝突的例子,難怪你會霧沙沙,不過要注意黃榮堅老師是採二階論就是了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4-11-04 19:46:00
嗚嗚謝謝bow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