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215-415 vs p5-214-418
1.甲乙為夫妻,生子丙;丙娶丁為妻,生子戊。甲因車禍死亡,丙因傷心過度亦隨後死亡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D)甲之遺產,由乙丙繼承,丙繼承甲遺產之應繼分,再由丁戊繼承
2.甲乙為夫妻,生子丙、丁;丙與戊結婚,生子己。設若甲死亡,丙依法拋棄繼承。有關
甲 遺產之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D)丙拋棄繼承,丙之應繼分歸屬於乙及丁
第1.題 丙的子和妻"可以"繼承(因甲只是死亡並沒有拋棄繼承)
第2.題 丙的子和妻"不可以"繼承(甲因為拋棄繼承 )
Q1:我上述的1.和2.的辨別解說對嗎??
P5-215-416
甲乙為夫妻,二人採法定財產制,離婚時,甲婚前財產新臺幣 100 萬元,婚後財產新臺
幣 100 萬元,婚後債務新臺幣 50 萬元;乙無婚前財產,婚後財產新臺幣 100 萬元:其
中包含車禍受賠償之精神慰撫金新臺幣 10萬元及受贈與之新臺幣 10 萬元。有關剩餘財
產分配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C) 甲可向乙請求新臺幣 15 萬元
甲婚後財產100萬-負債50萬,甲剩餘財產50萬
乙婚後財產100-無償取得10萬-慰問金10萬,乙剩餘財產80萬
剩餘財產之差額(80-50)平均分配(/2),即(80-50)/2=15萬
故乙要再扣除15萬分給甲,或答案(C) 甲可向乙請求新臺幣 15 萬元
Q2:精神慰撫金新臺幣 10萬元及受贈與之新臺幣 10 萬元 婚後的獲得的錢嗎
這不是該用+的 為啥要扣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