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有年齡限制被批「歧視」 考選部擬將部分特考放寬年齡限制
考選部近期擬放寬多項特考年齡限制,不少特種考試將修正報考年齡上限,其中司法官及
部分司法人員擬取消年齡上限,而外交、警察、海巡人員將維持現狀。
司法官目前應考年齡上限55歲,司法人員四等考試上限45歲、三等55歲,考選部與用人機
關會商後,建議司法官放寬年齡限制。
司法人員3等考試公設辯護人、公證人、司法事務官、觀護人、家事調查官、心理測驗員
、心理輔導員、檢察事務官、行政執行官、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類科,及4等考試執行
員、執達員類科也建議取消應考年齡上限。
除了司法特考外,近期考選部針對特考類的年齡限制作修正與檢討,考選部希望朝著放寬
的方向前進。但部分特考如調查局特考,以及司法特考三等的監獄官類科、四等的監所管
理員、法警類料則維持現行規定,仍有應考年齡限制。用人機關認為,從事戒護工作的人
員,需要有強健體魄及機警反應,如果年齡過高,體力、耐力、應變力差將難以負荷,自
身也危險。
目前包括司法官、外交人員、司法人員、警察、海巡人員等10種特考都有應考年齡限制,
考選部近期檢討特考類的年齡限制,是朝著放寬方向進行修正,只要後續交小組審查在送
院會討論後即可拍版定案。
新聞來源:http://goo.gl/3weky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