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分享一下過來人的經驗,
大學是某私立大學的運輸管理系,
大學的時除了通識課的憲法、管理學系必修的商事法,
還有系上必修的交通行政法規外,就沒有碰過法律了,
當替代役時很幸運的分發到法院,開啟了我走向法律的人生,
當替代役的時候在收發做收文的工作,因為民事訴訟案件的類型不同,
有一般民事訴訟案件、簡易訴訟案件、強制調解案件,
當時就好心的幫民事科分案室的書記官分,
(因為一般民事訴訟案件由民事庭審理,簡易訴訟案件由簡易庭審理,
強制調解案件先由簡易庭進行調解後,如果調解不成立再分民事庭或是簡易庭審理)
但是偶而也會有分錯的時候,那個書記官就把我叫上去電,
還跟民事科的科長投訴我,民事科的科長還把我叫上去電,
之後還笑說反正我也考不上書記官,
當時被這樣電,心中就立志一定要考上,不能被看不起,
(結果現在在辦公室坐在我的旁邊的旁邊T.T",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
第一次考書記官的時候是自己買一套大東海的書回來自己讀,
看也看不懂,第一次就沒考上,之後在10月的時候就退役了,
退役後就拿服役當時存的錢去報名補習班,當時就半工半讀,
白天在餐廳打工,晚上去補習班上課,
到了約11月左右,覺得打工很浪費時間,想要認真去拼,
當時我媽還酸我說書記官那麼難考,不要浪費時間去考,
去找一份正職的工作比較實在,但我還是堅持要考,
在當兵存的錢繳完補習費後還有剩一點,
就省著點用,到12月底的時候就完全沒錢了,
只好低頭跟我爸每天拿200元過活(車錢+三餐),
在當時窮到快被鬼給抓走,健保費都繳不出來,
有時候拿錢的時候還被我媽酸說當在家米蟲,
不找份正式的工作來做,或是有時候睡比較晚也會被我媽酸,
當時我是早上約8點出門,到補習班的自修教室整理前一天上的內容,
如果自修教室沒有開的話,就到國圖去唸,
(在自修教室遇到現在的老婆又是另外一個故事)
晚上再去補習班上課,補習班的課因為可以一直旁聽,
課只要不衝堂就一直去旁聽,聽聽看不同的老師上課方式,
我做筆記的方式是在上課的時候先用鉛筆抄筆記,等隔天在用原子筆整理上去,
唸到一個程度後做考古題,一題計時20分鐘,設定一定的行數,逼自己在時間內要寫完,
寫完考古題給補習班的老師改,看看自己哪裡寫的不好再加強,也因此寫壞了不少支筆,
法條的部分就一直去背,反正背完也會忘記,就有時間候就重複去背,
期刊論文的部分有空也去看看,那年刑法剛好就有中一題(性騷擾跟強制猥褻的區別)
8月考完後我媽還是繼續酸我,說我不一定考的上,叫我趕快去找工作,
之後我就去監理所當職代,在當職代得期間放榜,而有幸榜上有名,
我媽整個對我的態度就不一樣了,凡是她的誰誰誰有什麼法律的問題都要問我,
還把我的電話給她的誰誰誰,有時候還會接到莫名其妙的電話(囧rz...),
真的是.....,現在當了幾年的書記官取得可以考律師司法官的資格後,
在準備律師司法官的期間,我媽又開啟之前的輪迴,
酸說反正考不上,就乖乖的當書記官就好的.....bababa
反正怎樣都有的酸就是了,不過好險現在自己可以負擔自己的生活,
也沒有跟我媽同住,壓力比較不會那麼大。
給原PO個建議,要不要報名國考,自己去評估,
如果決定要考,就下定決心去衝,不管旁邊的人說什麼,
就照著自己的目標前進,把別人的酸言酸語就當做是刺激自己,
考上給他們看,考上以後,他們對你又是另外一張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