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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ination
[考題] 103地特三等法學知識第4題
作者:
olivism
(olivism)
2014-12-18 13:46:05
4 對於職業自由限制,經由憲法「比例原則」形成所謂「三階說理論」進行檢驗。例如,
國家規定不得將菸酒 販賣給未滿 18 歲之人,此乃何種限制?
(A)職業執行自由的限制
(B)職業選擇之主觀許可要件的限制
(C)職業選擇之客觀許可要件的限制
(D)職業限制的不當連結
答案是A
為什麼C不正確?
謝謝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12-18 13:51:00
客觀限制是指天生無法改變的,譬如只有盲人才能從事按摩業。限制你要怎麼賣 幾時賣 在哪賣 買給誰是執行限制
作者:
momo20197
(懶懶貓)
2014-12-18 14:00:00
感謝樓上精闢解析XD
作者:
olivism
(olivism)
2014-12-18 14:19:00
了解! 謝謝一樓 :)
作者:
bbs007
(bbs007)
2014-12-18 14:26:00
那請問 甚麼是 主觀許可要件的限制??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12-18 14:37:00
職業選擇人需具一定的資格,如想當公務員要考高普考取得任用資格,想當律師要考過律師高考。主觀限制就是個人可以努力達成,客觀限制就是個人天生或是無法以努力達成的。當然你要說可以自己戳瞎去從事按摩,個人覺得違反人性且只是為反而反,沒意義這個憲法的書都有吧,或是google德國藥房案
作者:
bbs007
(bbs007)
2014-12-18 14:46:00
感謝一樓精闢的解說 謝謝
作者:
lovesonata
2014-12-18 14:53:00
謝謝ㄧ樓~
作者:
orangapple
(比佛耶伏特)
2014-12-18 15:09:00
很詳細
作者:
deldepress
(deldepress)
2014-12-19 01:04:00
那D不選的原因是說:手段(禁止煙賣給未滿18歲人—有限度的限制權利)與目的(保護18歲以下人)之關聯有“合理性”。 所以沒有不當連結,手段目的之間有合理關聯
作者:
akihana
(マルコ姫)
2014-12-19 10:22:00
謝謝J大詳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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