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法官與奶嘴法官判案「走鐘」爭議四起,考選部昨天在考試院院會上報告國外
司法考試制度,直指我國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普遍年齡較輕、缺乏社會經驗,未來將研議
在司法官考試的應考資格上,增列「具律師證書」及「5年工作經驗」等條件。
對此,司法院表示支持、肯定,司法院也在2年前開始推動法官多元任用,甄選律師轉任
法官,希望有社會經驗的法律人,做出的判決,不要與社會脫節。
考選部推動司法官考試制度改革,起源於立院在100年通過《法官法》時的附帶決議;《
法官法》三讀通過,起因於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接連上演,上萬網友走上街頭,發起白玫
瑰運動,要求訂定恐龍法官退場機制。
考選部昨天拿出統計數據表示,檢視100年、101年及102年的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年齡統
計,21歲到25歲的錄取比例一直高居不下,分別是100年的38名、占53.52%,101年的36
名、占48%、102年的47名、占62.67%;三個年度平均錄取年齡分別是25.63、27.12及25
.92歲。
僅管目前的司法官進用管道多元,除司法官考試,還包括律師高考及格轉任、學者轉任等
,但考選部提到,律師轉任司法官自民國87年建制至今,只有96名轉任法官、5名轉任檢
察官,學者轉任則沒有任何案例。
據了解,考試委員在昨天的考試院院會,針對考選部提出的司法官考試制度變革激烈討論
;持反對意見的試委認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加上德國、日
本等其他國家都沒有工作經驗的限制,增加「取得律師證書」及「5年工作經驗」的應考
資格,恐會引發社會疑慮。
支持改革的司法院則指出,有多名法官都是在不同領域工作多年後,通過司法考試擔任法
官,他們的審判品質也獲得外界肯定。金鼎證券創辦人張平沼夫婦違反證交法案,承審的
高院法官吳炳桂因曾於銀行界任職逾10年,就憑著金融專業背景,經會計財報分析後,將
張平沼夫婦定罪。將八里雙屍命案凶嫌謝依涵判死的高院法官邱忠義,是嘉義農專畢業,
他曾擔任推廣農作工作,在郵局任職,於社會工作多年後,通過司法考試,擔任司法官,
他的判決也因貼近民意,屢造成社會話題,成為司法界的風雲人物。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26000983-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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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這可能性大嗎?感覺反彈聲浪頗大.....然後有可能近年施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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