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01-06 15:04:13[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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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事訴訟上訴審程序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通常訴訟程序第二審為事實審
(B)簡易訴訟程序第三審為法律審
(C)小額訴訟程序第二審為事實審
(D)通常訴訟程序第三審為法律審
答案(C)
疑問:(B)有點怪
簡易訴訟程序怎麼會有第三審?
民訴第 427 條 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
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第三審在最高法院,我記得不得低於150萬元
為何適用50萬元以下的簡易訴訟程序,可以到不得低於150萬的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