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nk (conk)
2015-01-14 23:55:40試卷申請閱覽 考委想翻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年12月29日初審通過典試法修正草案,開放應考人可
以申請閱覽試卷,但該案最近在考試院會引起考委重視,討論近兩小時,不少考委認
為茲事體大,不贊成開放,要求考選部長進行黨團協商翻案。
典試法修正內容包括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增列得公開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
試題,及不影響考試客觀與公平前提下,讓國家考試資訊公開,開放應考人得申請閱
覽試卷,但不能有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複製行為。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曾指出,典試法修正將有助於大幅提升各種考試信度及效度,
尤其開放應考人得申請閱覽試卷,是近年來國考改革中最重大的突破,未來對於國考
閱卷委員有一定程度提醒作用,有助於提升閱卷品質,確保國考公平、公正、公開。
但考試院會中,考委對此砲聲隆隆,有考委指出,去年國考近54萬人報考,即使
只有1%的人申請閱卷,也可能造成行政上很大的負擔。
也有考委表示,現在科技進步,擔心考卷可能被拍下來;此外,申論題評分主觀
,開放閱覽試卷,恐阻卻有經驗的老師將來不願出題和閱卷等。
考生則普遍贊同開放申請閱覽試卷,汪姓考生表示,如此可以知道自己的考卷是
如何被改,上榜者會想知道自己為什麼寫得好,落榜者也會想知道自己哪裡不足。
考生們也表示,開放閱覽試卷後如認為給分不合理,是否有任何救濟?不然只是
看完試卷,發現不合理卻未能提供處理方法,會產生更多爭議。
來源:
2015/01/11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董俞佳/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6939/634675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1-14 23:58:00叫出題的公布擬答就好了
作者: ujmyhn 2015-01-15 00:16:00
出題教授才不會出擬答 教授不會承認自己出錯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5-01-15 00:33:00出題者本來就要擬答不是?
作者:
bbs007 (bbs007)
2015-01-15 00:40:00命題教授只會叫你答 不會寫擬答
作者: ujmyhn 2015-01-15 00:46:00
有看過大學教授寫擬答給學生嗎? 不要想了 還是閱卷最公平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5-01-15 01:01:00命題規則第七條和第九條有提到參考答案..那只是公不公開的差別吧?
作者:
funkboy (petrucci)
2015-01-15 01:09:00蔡聖偉 師以前在東吳好像有寫擬答@@?
作者: ellis3173 2015-01-15 07:52:00
一堆不願承擔責任的叫獸
幹嘛要翻案~報名費也是考生繳~要申請複查也是考生付費~考生申請閱覽自己考卷有何不可
作者: waterplato 2015-01-15 09:17:00
命題規定都要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15-01-15 09:51:00不爽就辭考委,一堆人等排隊
作者:
phylliss (何じゃこりゃ!)
2015-01-15 18:54:00原來考委之中也有慣考委跟草莓考委啊…不爽不要當啊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5-01-16 16:16:00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