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考過人經驗
如法條中有之幾 如何寫出
如第159條之1 跟 第159-1條
意思是相同嘛
因有人說同 有人說不同
想要了解一下 謝謝個位高手
作者:
eu3 (^^)
2015-01-28 16:23:00樓上不要害人…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5-01-28 16:28:00真的時間來不及就用§159-1 難道你要題目沒寫完?然後 寫第159條之1 不要寫第159-1條
那寫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一項第七款,還是可把民訴去掉?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1-28 16:43:00最好寫成「第159條之1」,也不要寫成「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雖然最正式,但反而不容易閱讀。)至於「§159-1」,這是賭博式的寫法,看你要不要多花一年的時間去賭看看。這是在考國考,不是在寫書。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5-01-28 17:11:00害人的總感覺他們該進水桶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1-28 17:18:00我看過某個司律補習班總監在二試總複習講義上的說法是認為「第159條之1」這種寫法最保險。其實時代演變,國考條號的寫法也不同。古早以前是被教導寫成「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
之前好像有某篇心得文 寫§159-1沒被扣分 還是有上不過看你要不要賭這個風險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15-01-28 18:05:00沒被扣分是怎麼知道的?只有滿分才能確定不是嗎
作者:
yy047 (歪歪)
2015-01-28 18:25:00差一秒鐘 還是挑最保險的方法寫
作者:
hitlerk (denis)
2015-01-28 18:38:00為什麼一樓就一定害人,我也是這樣寫,也有寫簡字。
1可是有心得文說在兩個不同考試一次寫雙s符號、一次規矩寫國字,據他說法感覺分數真的沒差
根本沒差好嗎?一天面對千分考卷你當他還要說文解字喔?
作者: ichirogod 2015-01-28 19:50:00
這個問題看考題不就有答案 考題的寫法就是最正確的
作者: nyu1112 (お願いします) 2015-01-28 20:03:00
中央法規標準法就已經明定法條寫法是某某條之一了
我真的都寫雙S 159-1阿,高考法制也有過阿...大多數根本沒時間讓我慢慢寫法條阿..時間很多嗎?時間不夠我也寫簡字阿 由其是"權"、"義"、"體"當然,如果寫字很快 我也建議完全照完整寫法走~~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15-01-28 20:55:00多看判決,有人是我不殺博仁,但他因您而死~~~碰到實務家,應該會死得很難看,您沒碰到不代表別人碰不到
作者:
gs1 (Zzzz...)
2015-01-28 21:25:00159-1本來就可以用 官方文件也 只是不知道為啥現在都用條之1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1-28 21:54:00考試附的法條本都是用後者,但補習班的確都說是前者最保險。
與其猜來猜去,不如直接問考選部用雙S或是數字會不會被扣分,如果考選部認為不影響實質內容不應影響分數的話那就請他們要明白的告知出題委員,不能把法條寫法作為評分標準之一,這樣不就好囉?我打算寫去問,大家有疑就向官方機關問啊,總是比猜測好吧
我都寫民法(下同)S159II和一堆簡體字,也是有上律師,不要再相信那些無稽之談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5-01-28 23:28:00傳說拔獅子的鬃毛
作者: GmailBook 2015-01-28 23:42:00
還真不曉得為何會認知寫雙S是害人?
作者: viola716 (viola) 2015-01-29 00:32:00
沒差啦
作者: delta27 (阿貴) 2015-01-29 02:30:00
推樓上,真的沒差
作者:
xxn (xxn)
2015-01-29 12:34:00雙s+159-1真的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