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1174 (罐頭)》之銘言:
: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假設甲為某醫院的護士
: 由於不滿醫院內一名病患(乙)許久
: 故計畫在乙的點滴內注入毒藥
: 甲依照他的認知
: 認為須注入十劑毒藥以才會死亡
: 當他注入到第三劑時,突然良心發現改變了想法
: 由於他認為需到達十劑的劑量才會造成乙的死亡
: 故甲僅消極的停止繼續注入毒藥的行為
: 未有其他積極的救護
: 然實際上三劑的劑量及足以致人於死
: 於是乙最終仍不幸死亡
: 問甲的行為如何論處?
: 這題我最後的結論是仍然271既遂(因為沒有為積極的中止)
: 只是這樣題目設下的認知錯誤就沒有討論到
: 感覺好像不對,有人知道要怎麼解嗎?
這題應該是在考既了未遂和未了未遂
既了未遂(行為已完成):除放棄犯行還需有積極防止結果發生的行動。
未了未遂(行為未完成):放棄犯行繼續實行。
問題在二者如何區分,現行通說以主觀理論區分,以犯罪最後行為時,依行為人主觀想像
,對於行為事實的認識是否已完成所有的步驟,以行為人主觀認為不需再為任何步驟,犯
罪結果就會發生為既了未遂。
反之,為未了未遂。
行為人主觀想像的時點有二說
中止臨界理論: 最後實行行為完畢後的主觀想像。
計畫觀測理論: 行為人有犯罪計畫,以開始著手時的主觀想像為基準。無犯罪計畫,以最
後實行行為時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