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ha777 (哈哈)》之銘言:
: 生活題:
: 買方(甲)向賣方(乙)買手機,甲拿到之後去包膜,花費150元,
: 後發現是泡水機,因瑕疵關係解約,彼此還手機跟退錢。
: 至於包膜的錢,甲是否能夠請求返還呢?
: 因為乙如果要把手機拿去維修,還得把包膜拆掉,
: 對乙毫無利益可言
解約無契約關係
甲方可要求民260之損害賠償
: 法律問題:
: 甲乙雙方買賣交易A屋,後買方裝潢A屋花了200萬元,
: 因故契約遭撤銷,此交易雙方變成互相不當得利關係,
: 互相還錢還屋。但那裝潢200萬該怎麼算呢?
: 因為賣方還要花錢把裝潢拆除,才能原屋出售;
: 或若不拆除不符他人使用目的造成販售困難,
裝潢係動產附合不動產
解約還屋後,賣方取得所有權
賣方自應依民259第5款返還不當得利
除非賣方可舉證裝潢係減損房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