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代理甲向丙借款,下列何種情形,甲不須向丙負授權人責任?
(A)甲僅向乙表示授予代理權,卻未向丙表示
(B)乙不法偽刻甲之印章向善意無過失之丙借款
(C)已遭甲撤回代理權之乙,仍以甲之代理人身分代理甲向善意無過失之丙借款
(D)對乙之無權代理,經丙催告後,甲承認乙之借款行為
Ans:B
疑問:阿摩上有人說是用107解題,但107是規定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
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但第三人因過失而不知其事實者,不在此限。
此題丙沒有過失,是善意,甲應該要負責才對??
(2)下列那種損害,依現行民法的規定,不可能向加害人請求賠償?
A)侵害非財產權所生之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B)侵害財產權所生之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C)侵害非財產權所生之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D)侵害財產權所生之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Ans:B
疑問:請問為何不能選C?
195不是規定不法侵害人格權,情節重大者,雖非財產上的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以上 請高手幫忙解題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