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以下有關移轉管轄聲請程序的敘述,何者錯誤?(A)可由被告提出聲請
(B)可由檢察官提出聲請(C)應向原案件繫屬法院提出聲請
(D)應向原繫屬法院之上級法院提出聲請
答案為D
想請問C跟D兩個選項
因法條只寫當事人以書狀向該管法院聲請
而88年台聲字第13號則提到「如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固得由 當事人聲請移轉管轄,由直接上級法院,以裁定將案件移轉於其管轄區域 內與原法院同級之他法院。」
個人對此的解釋為由上級法院裁定那應該就是向上級法院聲請,但這樣跟題目就有出入了
所以想請問當事人要向哪一級法院做移轉管轄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