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你的熱心
不過我過裡有個小小的疑惑..
※ 引述《lovetgl ()》之銘言:
: 打電話去問退費的事,以下簡單整理退費的相關訊息:
: 1.高考跟普考都可以退費,但是不能有到考紀錄
: 意思就是你如果確定要退費,就不要去考任何一節考試
: 2.退費申請書的填寫
: 填寫好自己的資料,勾選「因故無法參加考試」,像這樣http://imgur.com/ngucdsT
: 並且無須附上任何證明文件
: 無須附上任何證明文件
: 無須附上任何證明文件
: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依據
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要點
附表一-考選部各項考試規費退費作業規定
http://www.rootlaw.com.tw/Attach/L-Doc/A070040031007500-1030721-3000-001.doc
已經明定:
以"因故無法參加考試"申請退費者
須檢附
1.退費申請書
2.入場證
3."證明文件"
若不須檢附任何證明文件,是不是規定已經修改?
可否提供最新修改後的規定讓考生可以依循?
若讓規定未修改
考選部接線人員說的豈不是和行規定不合?
還是以後的"因故無法參加考試"通通不用檢附證明文件?
...................
其實我已經猜到
為了處理普考風災導致的高考人禍
考選部可能決定要在"違規"的狀態下,發還報名費
用退費的措施來緩和應考人不能到考的怒氣
這樣也可以,那就以後都這樣幹
以後的"因故無法參加考試"通通不用檢附證明文件,直接退費
: 3.高考和普考都要退的話請填兩張,高考和普考各一張,退費申請書在
: 高普考應考須知
: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04080
: 跟
: 申請表單下載
: http://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frmContentLink3.aspx?menu_id=161
:
: 都可以
:
: 4.7/19前,將填好的退費申請書跟入場證正本放入信封寄到考選部
: 高考跟普考的退費申請書可以放在同一個信封,注意是高考和普考各一張申請書
: 地址: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 收件人:「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收」
: 建議在信封上註明「退費申請書」
: 5.電話02-22369188分機3955、3956(普考)、3958、3959(高考)沒有人接可以不用打
: 專線電話只有一個人在接所以打不進去請耐心等候
: 6.退費是統一寄送支票,務必確認地址沒有填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