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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104年一般警察特考需額3140人 歷年最多
時間: Thu Jul 16 15:04:44 2015
104年一般警察特考需額3140人 歷年最多
2015-07-16 15:00:15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160名,
今年暫定需用名額總計3140人。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2967名(二等考試5名、三等考試70名、四等考試
2892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13名(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160名(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
),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和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共計3140名(二等考試5
名、三等考試70名、四等考試3065名)。
警察人員考試從民國100年開始實施分軌制,一般生與警校生分開考試。普通大專院校、高
中畢業生報考一般警察特考,警大警專畢業生則報考警察人員特考。
今天院會中有考試委員指出,今年一般警察考試的暫定需用名額是歷年最多,且為101年的
3.9倍,102年的2.3倍,103年的1.8倍。近年來民眾對一般警察特考錄取人員的培訓、測驗
、成績評定有意見,104年又巨幅招收,對容訓量、師資、教學和生活品質可能造成重大衝
擊。
考委並指出,考選部去年修正體能測驗項目後,體能測驗幾乎失去篩選效果,今年又增加員
額,相乘效應效果必致問題雪上加霜。
考委並指出,一般警察特考因為沒有賠償條款,不少人臨時退訓,卻不用賠錢。最新數據顯
示一般生的退訓率是警校生的9倍多,四等考試是11倍多,政府投下去的錢要不回來,因此
應該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中增訂中途離訓和服務年限未滿者賠償規定。
考試院長伍錦霖因此指示考選部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近日針對考委提出的問題舉行
座談會,並邀請警政署列席報告。
http://udn.com/news/story/9/105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