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今天司三書記官刑法第三題

作者: boylarry (黃小民)   2015-08-15 20:51:37
如題想問一下該題
題目簡化如下:甲偽造買賣契約,至地政機關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
我寫的如下
1.甲偽造契約的行為成立偽造私文書
2.甲持該契約至地政機關登記的行為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
3.甲持該契約至地政機關登記的行為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地政機關無審查權限)
4.行使私文書為高度行為,吸收低度的偽造私文書,論行使即可
5.行使偽造私文書跟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成立想像競合
想問的是5.的部分 拿假契約去登記的行為
是只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法條競合)
還是想像競合?
謝謝
作者: lisajaneflo (PAUL)   2015-08-15 21:00:00
我覺得沒有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因為買賣關係的不動產移轉登記,需要買賣雙方協同辦理登記,但本題甲單獨去辦理,地政機關應該形式審查就應該知道不予受理,雖地政機關不查仍與登記,但仍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想像競合,因為一個是社會法益,一個是國家法益
作者: kc1c (霹靂卡霹靂啦啦)   2015-08-15 21:07:00
我覺得兩個所保護的法益不同 應該是想像競合吧 然後這題好像就是L大的解法 有看過類似考題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8-15 21:17:00
啊啊~最後一個忘記競合了~~~
作者: nokia2009 (Talk2009)   2015-08-15 21:39:00
行使偽造私文書要再成立詐欺,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是依想像競合解決
作者: ppingin (唉)   2015-08-15 21:52:00
訴訟詐欺339。剛好碰到的案件
作者: evilviolent (evil)   2015-08-15 23:38:00
不過實際上若發生這種事 競合後還是會論行使偽文感覺此時討論有沒有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有點白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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