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非法律背景,最近有感於懂法律實在很重要
所以報名了法律學分班,想說要先有初步的了解加上取得國考的資格~
學分班這學期開的課程有:民法,民訴,刑法,智財法,公司法
請問如果選兩堂上
建議選 民法,刑法 還是民法,民訴呢?
實體法跟程序法有一定要先上實體法嗎?
還是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呢?
另一個問題是關於補習班函授教材的問題
請問法律類科,ex律師的教材
每年差異會很大嗎?
像我覺得比如會計的教材,大概用兩年就差不多了,超過變動就太多了。
我再考量大概什麼時候買入律師函授會比較適合
等我取得考試資格大概要一年半以後,準備大概也要再一兩年
要是這一兩年買會不會到時候已經不適用了?
還是各位前輩是建議現在就買,然後能念多少就先念多少呢
不好意思問了很基本的問題,
謝謝大家~
祝大家考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