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a4791 (vicki)
2015-08-16 20:28:55今年四等法緒第20題
關於刑法第122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受賄罪,下列何者錯誤
(A)本法對於行賄之人亦有處罰規定
(B)行賄之給付包含賄賂與不正利益
(C)本罪適用之行為主體包含仲裁人
(D)本罪之成立繫諸於是否果然有違背行為而定
不知各位答案是選那個
補習班答案是給D
但我覺得是A
因為題目是說第122條第1項
所以覺得有疑問?
想聽聽各位意見
作者:
careone (晴朗的天空)
2015-08-16 21:18:00我原本也想選A 後來回家查法條應該是D 有違背行為應是2項不過感覺出的不好 快送分吧XD
作者:
Bearnose (little)
2015-08-16 21:21:00違背行為是二項阿 有疑義嗎0.0?
作者: ea4791 (vicki) 2015-08-16 21:49:00
可是題目是寫122條第1項,本法也是可以解釋為122條第1項
作者: analysis (請Pledis放過AS) 2015-08-16 21:51:00
收錢不做事還是有罪阿,不管索賄的事有沒有違背職務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08-16 22:08:00D阿 題目帶出受賄 A就只是順便考行賄 很正常的考法吧而且A選項也是用本法 沒有發生寫成本條的錯誤
作者: plsletme38 2015-08-17 08:19:00
“本罪” “本法”
作者:
PowerGG (佑哥)
2015-08-19 09:43:00D是錯的,答應違背就成立,真的違背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