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司法五等公民第17題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5-08-18 15:54:33
17.
春嬌與志明同居多年,有一女小珍,小珍16歲時,志明每次酗酒過後都會對母女兩人拳打腳踢,甚至出言
恐嚇要殺春嬌娘家。親友建議春嬌和小珍應循法律途徑保護自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春嬌與志明無婚姻關係,故不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
B.春嬌可向法官提出要求志明離開這個家,稱為遠離令
C.若情況急迫危險,警察局應於四小時內核發緊急保護令
D.小珍可委託三親等內的血親或姻親,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答案是D
D的答案參法條是對的沒有疑問
但想請問一下關於B的答案
B的答案應該怎麼修才是正確的呢??
上網查了一下
作者: billy2769 (Da)   2015-08-18 16:03:00
B應改為遷出令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5-08-18 16:04:00
原來還有一個遷出令...ˊˋ 謝謝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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