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chenhui (走過千山萬水)》之銘言:
: 朋友轉來一篇幾個月前的報導, 說有補習班統計出某科選考人數破6成,
: 以此鼓吹學生選考該科. 這些補習班大概沒想到他們為了經營利潤極大化,
: 正在傷害全體考生的權益.
: 按今年的律師二試新制,雖說取各組前1/3, 可是但書要求共同科總分要在全部前50%.
: 其實導致但書的要求反而成為第一道門檻, 可以用下列兩個極瑞例子來分析:
: 一 極端理想情形(假設有三千人進入二試)
: 假設所有考生的人數及實力很均勻地分佈在各組,
: 組別 | A | B | C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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