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換了考科從一般行政跳到書記官
我承認我是萬年考生(認真唸一年,差一分以內,後來有工作加上想玩就又混混的唸兩三
年),明年考完就洗手不幹了
但因為辭掉其中一份兼職想拼個一年,卻發現在家不斷跟家人吵架(生活習慣,價值觀等)
突然很想回去唸一般行政拼地特四等。畢竟有唸過了,感覺機會比較大,想趕快上榜,不
想拖到明年。
請大家指點我到底該繼續書記官(夢)還是一般行政(現實)。謝謝大家
ps.會轉換跑道是因為唸到後來對法科較有興趣,又有同學執業,那種酷勁有點羨慕。但
換了以後發現似乎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