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各位大大
今年第一次新手報名
之前有人提供想法是,三等四等都報名,各區域也都報名,之後看各區報考人數再決定考
區 (因為我的考科不論三等四等缺額極少)
剛剛以【地特】爬文
爬到了一則103年轉貼新聞
說是政府要從兩個方向來改地特制度
其中一個就是不讓考生重複報名
然後看了簡章,上面說報名人數的查詢在11月下旬,紙本寄件早已結束
又,報名書表寄出後不得更改,不得自行決定考區
所以我的問題是...
1.可以同時報名同一類科的三等四等嗎?
(考試時間重疊所以拿到兩種準考證再擇一)
2.假設只要報四等可以報考多區嗎?會寄來至少兩張準考證然後自己11月查
完人數後再自行選擇去哪個考場考試嗎?
手機排版傷眼sorry><...
還有抱歉佔大家時間QAQ可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