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我要在9/16被拔板主啦!(非常重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9-16 01:23:29
從現任板主上任來,「公告」新增或修正板規有八次,為何這次不公告?有人質疑就被警
告?以過去公告次數,不算合理懷疑嗎?後來這整件事更轉來板上討公道。
其實沒有完美的板規,跟法律永遠都有漏洞是相同的,而不溯及既往是修正後的基本原則
,但溯及是你執行的方法,才會事情越來越大;我也不是馬後炮,之前就反應過課業文溯及
的問題。
不是說你不認真,應該說是太認真,板主本來就不好做,然後這板更不好管,太嚴、太鬆
都有人會不爽。
不管如何,還是付出,尤其國考板是我檢舉小八的前方防線,所以不管今天之後站方或組
務如何處理,謝謝!^_^
※ 引述《P55555我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GeminiMan (GM)》之銘言:
: : 一、#1LiXtsRa (L_LifePlan)
: : https://goo.gl/WQxe5o
: : 使用者 snowknife 申訴案,板主 P55555 的回應。
: : https://goo.gl/EoAEqv 「推文視為發文。」
: : https://goo.gl/GICJE8 「推文視為文章一部分,為PTT之慣例,本人不贅述。

: : 板主 P55555 對於使用者 snowknife 提出「推文違規行為不應適用於板規」的
: : 質疑,僅簡短回覆為「PTT 之慣例」。然並無舉證和論述去說明屬 PTT 的慣例

: : 僅能判讀為板主 P55555 個人的見解。
: 1.
: 請問,我的個人見解,你是不是因為跟我有仇,
: 所以打死你這個群組長,你也不願意採納、不願意聽、不願意裡會、不願意理解?
: 2.
: 你不願意採納、不願意聽、不願意裡會、不願意理解,
: 所以我是不是已經再組務另外補充#1Lv7iNrR (L_LifePlan),提出相關證據佐證
: 本板自施行該板規「發文規則」來,本人多次詢問板友,是否對於板規有任何疑問,
: 或是需要補充的地方!
: 而,該板規施行兩年,
: 「毫無一位板友提出,認為『發文規則』四個字模糊不清,而無管轄到推文部分」
: 高高在上的群組長,依然對於這個事實,可以睜眼說瞎話,
: 不願意採納、不願意聽、不願意裡會、不願意理解,
: 群組長兄,你用站內信說不贏我,也不用這樣,用職權自由心證到這種地步!
: 3.
: 本人已經提出相關佐證證明,
: 國考板板友均可對於發文規則包含管轄推文此ㄧ事實無異議,
: 請問群組長你的證據呢?
: (1)
: 你有拿出一絲一毫、一丁一點的證據佐證,
: 國考板板友對於「發文規則」四個字不包含推文管理的證據嗎?
: (2)
: 你有拿出站規、組規規定,證實「發文規則」四個字的意思,不包含推文管理嗎?
: 全部都是你這個群組長的片面之詞,濫用自由心證,
: 你平常官作的大,不理解國考板的文化,我尊重你,
: 對於本人在組務的陳述,完全不採納、無視,請問你這樣洽當嗎?
: : 二、#1Los2w0Q (L_LifePlan) 組務判決文
: : ======================================================================
==
: : 主 文
: : 一、請板主 P55555 於三日內公告撤銷使用者 snowknife 的水桶處分。
: : 二、建議板主 P55555 修訂板規。
: : ======================================================================
==
: : (一) 板主 P55555 於 8/15 19:18 修改公告內文,撤銷使用者 snowknife 的
: : 水桶處分。
: : (二) 經群組提出,板主 P55555 另行發布撤銷水桶公告。
: : #1Lq8Vo4E (Examination)
: : https://goo.gl/UspV0a
: : (三) 板主 P55555 於 8/12 23:33 修訂板規。
: : ╔════════════════╦═══════════════

: : ║ 舊 板 規 ║ 新 板 規
: : ╠════════════════╬═══════════════

: : ║二、發文規則: ║二、發文規則:
: : ║(一)基本發文規範: ║(一)基本發推文規範:
: : ╠════════════════╬═══════════════

: : ║ ║11.推文以一般人認知即屬於發文

: : ║ ║型態,除(一)8.9.外,當然受發文
: : ║ ║規則管轄。
: : ╚════════════════╩═══════════════

: : 上述三點,板主 P55555 已執行群組判決文內容。
: : 現行板規 #1Lka2rqg (Examination)
: : https://goo.gl/qxeJza
: 為什麼我不申訴此判決有誤,
: (1)本人在此聲明,執行該判決,並不代表我認同
: (2)只因BoardCourt申訴GeminiMan你這個群組長,
: 可以拖延判決長達2~3年,站方可以不判決。
: (3)本人懶得申訴你的不合理判決,所以才選擇執行,
: 沒什麼,就是我懶的理會你這個高高在上的群組長。
: : 三、使用者 KDDKDD 於 8/22 提出申訴案,依前案判決結果,請板主 P55555 撤銷
: : Examination 國考板內推文違規者處分。板主 P55555 於 8/28 站內信提出異議

: : 僅一再強調 「推文為發文的一種形式,是 PTT 慣例」此無任何佐證的論述。
: : 後續說明及判決文
: : https://goo.gl/4FgWt8
: : https://goo.gl/7uZdMR
: 我有提阿,可是申訴者比較大耶
: 申訴者說什麼,你群組長就相信什麼,真棒!!
: 我在這裡反問群組長兄,
: 請問申訴者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發文規則」四個字不含推文之管理嗎?
: 有舉出版友違規,我沒用「發文規則」裡面的板規,處罰嗎?
: 請問,申訴者有提出任何佐證嗎?
: 如果沒有,請問你為什麼只聽信申訴者一人的言詞?
: 我實在不想質疑你是不是因為我公開抨擊你應該辭去L_TalkandCha小組長職務,
: 因為你判案實在太慢了,造成PTT之腐敗,後來你很識趣辭掉L_TalkandCha小組長職務

: 現在換gun5566作的很棒阿,判案速度比你快上太多了,何苦如此記恨於我呢?
: : 四、板主 P55555 於後案,始提出較為完整的論述,例舉 Examination 國考板的判
例?
: : 以及未有板友提出異議的事實。然所附之相關公告,均與本案所列舉的「推文違

: : 少有關聯性。
: : 板主 P55555 於 #1Lu0zHZs (L_LifePlan) 即知「發文」和「推文」非屬同一形

: : 板規未寫明清楚,板主自應撤銷處分及修正板規。
: : 使用者 snowknife 遇到此次懲處,始覺於法有異議,提出申訴,交由組務裁決

: : 看板的判例僅能證明板主皆依此慣例管理看板,然無站規和組規佐證,並無法證

: : 板主 P55555 所言的「站內慣例」。
: 1.
: 群組長兄,你也會斷章取義喔,佩服佩服。
: 本人在組務#1Lu0zHZs (L_LifePlan)陳述原句如下:
: 「(1)推文即是發文種類之一,發文形式不同但均屬發文,當然屬於該板規所規範。」
: 你斷章取義的內容「即知「發文」和「推文」非屬同一形式」
: 你也太屌了,群組長兄,可以取頭去尾,直接扭曲我原句的意思,
: 用這種扭曲意思、斷章取義的方式實在太糟糕了!
: 你還有臉當群組長?
: 2.
: 本人在組務#1Lu0zHZs (L_LifePlan)陳述原句如下:
: 「(1)推文即是發文種類之一,發文形式不同但均屬發文,當然屬於該板規所規範。」
: 意涵:
: 推文之操作為「大寫X」,發文為「ctrl+P」,兩種發文操作形式不同,
: 但是均屬於板友發文討論的一種態漾,所以推文當然受「發文規則」四個字所規範。
: 想不到群組長可以斷章取義,只看自己想看的,然後腦補,判決我敗訴,
: 真是荒天下之繆,尤以事為最。
: : 五、使用者 KDDKDD 申訴板主 P55555 的群組判決文即已寫明:
: : 如板主 P55555 對組務判決有異議,可檢附相關證據至 BoardCourt 板上訴。
: : 依板務站長 mousepad 的判例 #1J7e0HgS (BoardCourt) https://goo.gl/urHi1
y
: : 若板主 P55555 拒絕執行組務判決,已違反本站小組長、板主間相互權利義務關

: : 恕群組後續僅能以警告,解除板主職務處置。
: 斷章取義的判決,本人自有風骨,必不接受,而為拒絕執行。
: 本人自認兩年多來管理板務以來兢兢業業,對於板上違規之事實,均不問親疏,必桶之

: 我不畏你職權壓迫,悍然拒絕執行該判決,是我理念的展現,我不後悔,
: 以被拔除板主一職為明志乎!
: 本人水桶之推文盡是「謾罵、攻擊、挑釁」之不堪入目言論,
: 因為水桶了這些違規者,而有國考板近年來的安靜、平和,理性討論的空間,
: 我無法接受放出惡意用推文任意攻擊他人、謾罵他人、挑釁他人的違規者,
: 我相信國考板板友也無法接受,這群惡意攻擊的違規者出來水桶。
: 你可以拔除我板主的職務,你可以對我有仇,
: 但是我要跟你說,群組長你不該拿國考板的秩序當犧牲品!!
: : 六、群組所為,非為與板主對立,抹煞板主 P55555 平日管板的辛勞,而為確立看板
: : 違規行為應適法,遭處分者能明確知道自己所違反的是哪條板規。
: : 無法接受板主 P55555 所言,先前無板主提出,就代表該板規並不存在問題。
: :無法接受板主 P55555 所言,先前無板主提出,就代表該板規並不存在問題。
: :畢竟只有遭水桶處分者,始感受到使用權益上的受損,提出異議,板主必須提出
: :足以說服人的理由。
: 你敢讓我公開你跟我的站內信嗎?
: 足以說服人的理由,我回信給你,
: 你辯不贏我,夠說服你了,現在又出來說我說服不了你?
: 在此附上,群組長要我解除水桶的名單:
: 編號 文章代碼 被誤禁言人次
: 1 #1Jh2Dq2f 6
: 2 #1JmhPxfF 1
: 3 #1JsEgqFu 1
: 4 #1Jsaia5t 6
: 5 #1JtZoj1v 3
: 6 #1JwXSp9z 6
: 7 #1J-i-uwJ 1
: 8 #1K1p9UB5 1
: 9 #1K9M0Z0h 2
: 10 #1KJJgXHV 1
: 11 #1KKlJBf- 6
: 12 #1KW0cXNh 1
: 13 #1KX87Pq6 11
: 14 #1KYZreuI 1
: 15 #1KatrQDH 3
: 16 #1KgriHNE 2
: 17 #1KuMeXIe 1
: 18 #1LSPrDXP 1
: 19 #1LScWBHp 1
: 20 #1LWA_Q0S 5
: 21 #1LWqs8Dv 10
: 22 #1LdxO-3B 1
: 23 #1Lh5YGqy 1
: 24 #1Lhkqyry 5
: 25 #1LiOOMhT 10
:
作者: ntutotku (手感交易)   2015-09-16 07:41:00
你這樣用公告,不怕被版主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9-16 08:17:00
本版可以回公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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