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行政法的第一章就卡住了,
行政的特徵:
1.行政是廣泛,多樣且不斷形成社會生活的國家作用。
2.行政是追求利益的國家作用
3.行政是積極主動的國家作用。
請問上述中的「國家作用」是什麼意思呢!??
謝謝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0-17 11:53:00這來自歐洲的觀念,土地和人民屬於國王,榮耀屬於上帝國家的觀念是很晚才形成的,早期就是王權的行使
把作用換成行為就懂了吧! 就是國家所做的行為的意思
作者: weapon690 (Hoot) 2015-10-17 13:17:00
不懂為何許多法律用語要寫那麼抽象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5-10-17 13:39:00用抽象語言,才有解釋空間;亦可凸顯法律高深莫測,凡人不可輕視?
作者: mc1293 (小島流) 2015-10-17 18:45:00
突顯法律專業性吧,雖然覺得有些用字太拗口了
個人認為所謂的國家作用不單指行政上的作用,立法與司法亦同。 簡單說就是國家的運作所產生的公權力行為。舉個例子,明萬曆15年後皇帝不上朝,但國家仍然運作正常,主要是明內閣有行使國家權力的職責,不至於皇帝不上朝國家就停止運作。
法律用語會拗口除了抽象概念外 另外因爲多數法律概念不是中文的既有詞彙 有些甚至是日文的漢字直接引用才會在中文裡顯得拗口大多數是德文的翻譯字詞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10-18 09:39:00日文漢字:宥恕 顛末
王曰:「性在何處?」提曰:「性在作用。」王曰:「是何作用?我今不見。」提曰:「今現作用,王自不見。」王曰:「於我有否?
作者: musicloud (韶雲) 2015-10-18 10:53:00
和製漢語 以及德語每使動詞名詞化 或將動詞置於句尾
作者: musicloud (韶雲) 2015-10-18 10:54:00
不加意譯 逕予援引或直譯 造就許多不合漢語語法的新詞 像「作用」原為動詞 國家作用則為名詞 用於指稱國家權力施展的現象 但因此概念是自具體現象中抽繹出難以顧名思義 直接讓人聯想到具體現象 故而顯得抽象從具體現象抽繹出的概念還算易懂 難的是自始就屬空中樓閣的觀念 但國考應該只會在政治思想碰上觀念就是了
作者:
sssn1 (洛克)
2015-10-18 22:28:00宥恕中文也有 應該不是從日文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