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在去年12月開始準備四等書記官,
本身是法律系學生,但底子是沒有打得很好。
年紀也快30了,看到今年成績出來平均差了5分,一直猶豫要不要繼續考第二年,不然我
就要另想其他出路了…
這是我的成績:
法學知識與英文:56
國文: 52(申36 測16)
民法概要: 43
刑法概要: 42
訴訟法: 40
法院組織法 82
總平均 52.5
我本身是在大x海看片…然後考前有去上學儒體庫班。 老師題庫班在大考點說的比較詳盡
,其他後面的部分不論是教材或版面比較少的那些,我掌握的就比較差。
其實我對書的熟悉度掌握度好像很不夠
只是某些特定題目有特別熟悉感(我覺得是因為題庫班的關係),讓我對某些題目的感覺
印象深刻然後比較會寫。
像刑法第四題(寫不完)跟訴訟法的第二、第四(不會寫)就拿個位數分,會寫的(體庫班有
上到)分數大概在13-18分。
心裡好徬徨阿…總分差25分,再準備一年不知道能不能補的來…可以請問大家提供点意見
參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