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虛偽表示原則有效,但相對人明知者,不在此限。通說又說此無效不得對抗第三人
請問這邊為什麼用不在此限而不是無效?
通謀虛偽表示原則上無效,但不得對抗第三人
通謀虛偽感覺很像"單獨虛偽但相對人明知"
請問如何區別?
這邊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是說第三人可以主張該法律行為有效或無效
所以一開始的法律行為有效或無效經過第三人主張就變為"自始"有效或無效嗎?
像甲通謀虛偽出賣古董與乙,後來乙又賣與善意第三人丙
所以前段的法律行為是無效的,但後來丙出現並主張,整段法律行為就變
"自始"有效,請問這樣解釋對嗎?
關於物權移轉的部分,因為物權移轉也是法律行為,因為意思表示有瑕疵所以
移轉無效,所以乙從頭到尾都沒有取得所有權。若從上面的觀念延伸過來,如果丙
主張就會變為"自始"有效,所以甲就有取得所有權嗎?
感謝各位前輩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