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04經紀人考試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18:46:13
單純閒聊
經紀人看來是生太多了,要殺人了呵呵
本文單純就高點最多人補的那間擬答閒聊。還請各位大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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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
第一題考居間,以前還至多考那爛梗,專委不專委的效力,跟成不成立妨礙條件成就。
解答的人看來不怎樣,一直在實務上如何如何,
實務上兩條款都是從民法第99、101條來的。
就算沒那兩條實務規定,答案也不會不一樣好不好,呵呵呵。
這次出這麼長,更狠呵呵呵。
高點的解答很奇怪啊,就算題示跟實務不一樣,實務那條是從學理的妨礙條件不成就
視為成就來的(民法第99條、第101條),該題如果認為要討論那個,有這麼隨便就搞定嗎呵呵
退萬步言之,如果成立該條,確定請求權的始點是在條件成就時嗎呵呵呵。
大人啊,你解答者只懂568,是忘了99、101或老判例(58台上2929)的誠信原則
會提早時點嗎呵呵呵
第二小題,都有了專委契約跟明定服務費超過該價的予甲,還能解釋成平分?
司律不太教居間,地政類科的民法老師教這麼深啦(大驚)
第二題,高點的擬答好生奇怪,同一組當事人間,誰說不能同時設定地上權跟抵押權?
在那邊登記必有先後的,想必是土登實務念太多了,這裡是民法啊
同一人同時遞件、併件=同時設定ok?
還是阿基大人跟政大那些大老的「七科一科論」
(這狗屎理論的根基在於現在地政的老師亂輪出,土政可能是土法出,或土經的來出法規)
,毒害到民法來啦(大驚)
and會討論互斥與否一事,不是通常在不同人之間?btw
補酸一下補酸一下,如果民法是同人寫的擬答,唉唷不是在第一題很愛講實務如何。
x的第二題正是實務廣泛的做法,謝大王爺要問你這效力為何啦,x
來來來,寫擬答也不會去找一下有無文章,不要賺錢混那麼大,有點職業道德啊。
這一題是謝公哲勝的文章,
台灣法學雜誌第202期 - 實例研習)謝哲勝 / 地上權併同抵押權登記。
這一題,除了地租是否為地上權成立要件,應該也要討論861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未登記
的那些金吧?還是我想太多?(上面為個人疑問,謝王爺想看的是有無通謀意表,好狠
,哈哈哈)
btw,以前只會在地特民法毒人的南謝王,看來勢力要擴張到各考科了,
考生加油、補教名師加油,哈哈哈哈哈哈。
不曉是我昨天看走眼沒看到,還是解答有偷補充了,再補酸一下
擬答講到了真意論,免強有碰到邊了,但擬答那個鬼答法是在設定抵押權還加占有
不是可以同樣套到這裡來的啊。
二、估價的第一題問的也很籠統啊,基於那十二個原則有點像三民主義互繞互解,
哪裡不能解釋成預測原則,非得固守供需原則?
三、土法的第一題也很靠北啊,陳大老跟一堆老人家,不就吃飽了撐著吵過徵收失效?
高點只列法規,似乎不符合析論吧,既然都寫了失其效力有兩種,怎不敢寫各法意指?
這次的考法真是很狠毒啊,大家保重。
and擬答看看就好,號稱掛名師解的,但其實都是外包給研究生寫的,
有的看看就好xd
作者: watermelon79 (po_rong)   2015-11-23 19:01:00
有些寫解析的人連研究生都不是呢!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5-11-23 19:02:00
今年各科申論都難到有點靠北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19:12:00
意圖殺人啊呵呵呵,然後老人又可以說嘴都是自己不努力真是好個國考好個國考制度惡搞,呵呵呵把仲介當中正民商法組人在考,真是好樣的國考哈哈哈哈哈
作者: gg78 (大豐)   2015-11-23 20:03:00
Sy老大才是高手....不過,南謝王是誰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0:09:00
謝哲勝,北大黃健彰老師的老師,最近受炒地皮公會的「委託」搞法學基金會,積極擴張炒地皮真正好真正好的法學奧義,他在地特也至少出過兩次非其學說用通說寫不順的題目所以,大家保重吧,還是說我太小看各位考生,真的大多數都寫出通謀意表?我是以前考過中正有念過該文,在上述也講明了如果沒看文,應該只會對抵押權部有疑惑。正常的高保兩家教民法的,不是廖毅桑應該不會講謝的東西不過他又比文章多問了抵押權效力,這劣人就不知真意xd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1-23 20:22:00
司律的民法命題大綱沒有居間契約,但居間本來就是經紀人的吃飯傢伙,應該懂的。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0:23:00
司律是老師們喬掉的,如ptt大所言居間本應經紀人懂不過本國的地政科系民法教育真是非常好非常好,遑論…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5-11-23 20:29:00
不過除了民法外……其實各科也都很實務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0:30:00
可能我沒碰過實務不覺得實務吧?id大要不要解惑一下?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5-11-23 20:38:00
像經紀跟估價也都實務上都會遇到的……我也不是本業……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1-23 20:39:00
今年考題,我還沒有看過。(我古早以前自修通過不動產經紀人考試,重點是要掌握選擇題吧?再怎樣也比專業科目通通是申論題的地政士簡單多了。)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0:42:00
申論題在上述連結,一如ptt大所言,申論不可測,故選擇要盡量滿分,但照今年這種考法,及格的可能會少一半吧?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1-23 20:49:00
民法地上權那題,一般考生可能比較不懂,居間那題是補習班可能段教。(居間那題,去年在PTT我有寫文章討論過類似案例,這算猜題命中嗎?)估概的申論題第一題是什麼鬼啊?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0:51:00
也許算吧xd,我大概知道id大的意思了,經紀法規兩題好像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1-23 20:51:00
第二題沒背的話,也掰不出來。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1-23 20:55:00
今年不動產經紀人的申論題偏難+1理論上今年及格率會比往年平均及格率低很多。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1:04:00
經紀管理條例第16條是民法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禁止延伸考題問補正為適法的方法,不曉得擬答在寫什麼鬼第二題除了寫公平法21,恐怕要討論代銷委託廣告公司,能否主張不知情而免掉該條責任吧?ptt大您認為呢?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5-11-23 21:12:00
我只期待改鬆點………選擇說真的…也不太好寫……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1:16:00
要不要寫考選部信箱請求改鬆點?
作者: id44kimo (擁抱吧(B))   2015-11-23 21:38:00
如果可以寫……我天天寫!!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2:24:00
寫去試看看吧,像法制民訴第二題姜師那題好像因寫信有改鬆?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1-23 23:03:00
我還是認為選擇題決勝負,基本上不動產經紀人有一定的及格率,有時候申論題會調整分數的,畢竟要平均60分才及格。(所以申論題不會寫,還是得寫一些篇幅的,完全空白或寫一兩行,想調高你的分數也很難調的。)如果是不動產估價師的話,那就死了這條心吧!每隔三年就會有一次低及格率~~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3 23:07:00
話說大家都說阿基名師教很好,我倒想看看他如何解xd
作者: gg78 (大豐)   2015-11-24 09:54:00
經sy大開示,很多人去考選部留言,請求改鬆點
作者: sy010543 (混蛋一枚,努力變好中)   2015-11-24 10:56:00
喔喔,我這廢物有這麼有威能啊(嚼嚼嚼)
作者: neomaster (Nelson)   2015-11-24 13:47:00
剛看完考題(申論部份),除了民法外,我覺得其實也還好去年我考完時,心情大概也跟各位一樣慘,後來還是低空飛過相信許多人對民法這科都不是很擅長,我也是,只要求這科最低要有40分,不足部份用其他科來補其他各科申論,只要有熟讀法規,都可以寫出一些東西 剩下的就是看閱卷老師囉還有就是把握選擇題 當初是要求平均要達40~45
作者: YehShiYU (Finn)   2015-11-24 17:03:00
民法不容易,但可以寫出條件成就和專任委託契約就不錯了,基本分跑不掉,經紀人考試改題不會太嚴苛。估價除了選擇題趨勢越來越愛計算題XD整體來說還是賺分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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