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99年司五法學大意考題

作者: TAIJU (影子密碼)   2015-11-25 00:01:12
民法第148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下列關於本規 定的敘述,何者錯誤?
A本規定所稱的誠實及信用方法,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
B本規定所稱的誠實及信用方法,可以作為補充法律漏洞的原則
C解釋本規定所稱的誠實及信用方法,需要透過法官的價值判斷
D根據本規定所稱的誠實及信用方法,嚴格禁止法官造法,以免破壞權力分立原則
請問為何答案是D 為何不是B
我的想法是誠實信用是不確是法律概念(是立法技巧),不是法律漏洞,所以認為B錯而D對
為何是D不是B請各位前輩幫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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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101422 (哇!)   2015-11-25 00:15:00
不確定法律概念可以用來填補法律漏洞,b沒錯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11-25 01:09:00
這條是民法 所以可以用這個法理來補充法律漏洞 毫無疑問
作者: ialwaysloser   2015-11-25 03:49:00
透過「本條」誠實信用原則去填補「其他」法律之漏洞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5-11-26 12:58:00
感覺你題目根本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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