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581 (球給痣劫!!我愛他的熊庹)》之銘言:
: 查詢榜單時,都會有個人的准考證號碼及姓名
: 姑且不論是否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
: 對於個人隱私的保護,似乎有所爭議
: 不如單純只能用准考證跟身分證字號查個人榜單
: 不是比較好的選擇嗎?
: 如果忘記准考證,那就再用EMAIL跟身分證來查就好
: 不知道大家覺得公布姓名的方式是否妥當呢?
考上公務員 那是透過國家考試
公布還有話說
但各機關的約聘雇人員招募
公開完整姓名面試名單 以及錄取名單
這就有違反個資法了吧
還請各位大大開示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