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行政法申論總考不好
這題 升官等考試的題目
課本翻不到所以來這問問看
甲報考教育部舉辦之某年度公費留學考試,獲得錄取。嗣教育部獲悉甲具有美國國
籍,爰以該次考試簡章規定具雙重國籍不得報考為由,撤銷甲之錄取資格,並函知
甲。甲不服,主張教育部撤銷其錄取資格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請問:甲主張有無理
由?
如題目
法律保留原則可以寫出 三說
然後應該以重要性理論為主(折衷說)
接下來請問要怎麼繼續寫呢@@?
因為是公費留學考試
似乎沒有重大影響?
而且又屬於給付行政
甲又早知道自己有雙重國籍,所以不能主張信賴保護?
這題結論應該是 甲主張無理由?
請問該如何解這個題目
請教各位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