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想要參加今年年中的高考
所以正在準備考試
也已經讀了2個月
離考試只剩下最後一個月了
這段書本上面寫的文字我看不懂
「董事會執行業務應依照法令、章程及股東會決議(公193I)。董
事會之決議違反前項規定,致公司受損害時,參與決議之董事,對公司
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經表示異議之董事,有紀錄及書面可證者,免其責
任(公193II)。是故,若董事依照違反法令、章程及股東會之董事會
決議而執行業務致公司受有損害時,該執行業務以及參與該董事會決議
之董事均應對公司負責。惟對僅參與決議之董事而言,若其於決議時已
表示異議並有書面或紀錄可資證明者,即得免除其責任。」
董事會要依照股東會決議而執行業務,那董事會之決議怎麼會違反規定呢?
經表示異議之董事這句話更看不懂了。啥叫經表示異議之董事?
後面又提及,是故,董事依照依照違反法令、章程及股東會之董事會決議
這句話在說啥?
惟對僅參與決議之董事而言,這段話是否有邏輯謬誤?
所以這段書本上的文字為何不斷提及「董事會違法」「董事會執行業務」
「董事執行業務」「僅參與決議之董事」?
所以究竟是董事還是董事會、是違反董事會決議還是股東會決議、
是書面或紀錄可資證明還是僅違反即可?
謝謝!
順帶一提,看書看的很煩躁,不知道是不是天氣太熱,一直想要玩耍?
無法靜下心好好看書,字體也是新細明體,好煩躁阿?
然後我想看書的心情已經越來越不復從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