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處罰或未規定之沒收

作者: unknown (ya)   2016-06-13 09:06:26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刑法總則刑罰論最近修法將沒收由從刑轉為主刑
其中一點特別的是:相對人不需要有罪,仍得予以沒收
因而在想
對於刑法上沒有處罰的部份,是否得以沒收
例如:傷害未遂 傷害他人的球棒、刀具
妨害個人秘密(偷拍)未遂 沒電或沒拍到私密部位的相機、攝影機
類此狀況,刑法本身並未處罰
無論是本人持有,或是第三人持有(幫助或其他情事),在本案並無可罰之「正犯」
在這樣的狀況下,仍能單獨予以沒收嗎?
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6-13 09:08:00
看一下修法理由就有答案了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6-06-13 11:08:00
拍到馬總統的蛋蛋的攝影機需要沒收嗎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6-06-13 11:15:00
你好像曲解法條的原意……
作者: smallruey (RAY)   2016-06-13 13:24:00
沒收不是“刑罰”了,別想成主刑哦是一種獨立的法律效果,我這邊有資料,你看一下站內信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6-13 13:48:00
主刑就規定在第33條,裡面有寫沒收嗎??你說的例子其實舊法就可以沒收了,跟這次修法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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