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暑假過後就要升大四了 現在想開始為高考或關務特考做準備
剛爬了一下文和翻了一下簡章
想請問一下這個問題
高考的簡章上寫:
根據高考三級的簡章:
2.應屆畢業生(含獨立學院、大學進修補習學校)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1)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並於該申請表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2)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應於 103 年 6 月20 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如不克於上開
日期郵寄者,應考人至遲應於 7 月 31 日(郵戳為憑)前繳驗。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所繳報
名費已解繳國庫,不得申請退費,如有入場考試情形,其成績不予計算。
(3)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考試首日前(即 103 年 7 月 5 日),始合於應考資格規定,未能於考試首日前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勿報考。
(4)繳驗之畢業(學位)證書影本務請於證書右上角填寫報考考區、類科、入場證編號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以便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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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可以暫准報名 而關務特考:
12.105年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規定如下:
(1)畢業證書繕印之畢業日期須在 105 年 4 月 15 日 以前,始符合應考資格規定。無法於此日期前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勿報考。
(2)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報考三等考試者,請以大學已畢業學歷報考,請勿申請暫准報名。
(3)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請傳真至試務單位(傳真號碼:02-22363223)或以「限時掛號」郵寄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不克於上開日期寄送者,請至遲於 105 年 4 月 16 日第 1 節考試前將畢業證書影本送交監場人員轉試務單位查驗,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繳驗經審查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准入場應試。如入場應試者,其考試成績不予計分,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
※以上應繳之各項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一律繳驗與原始證件相符之影本(勿繳驗正本),且證件影本於審查後即予抽存,不另附還。應考人所繳驗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規定處理,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關務特考好像因為考試時間早的關係 且那個時候還在大四下還沒拿到畢業證書
所以正常的應屆畢業生(就是一般讀4年的大學生 要等6月才能拿到畢業證書的人)無法報考
是這樣的意思嗎?
那這樣 還沒拿到畢業證書之前 關務特考還可以去考當作練手感嗎? 還是不行?
因為我較偏好走向關務特考
希望版上的大家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