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知道怎麼分類.. 是工作上遇到的分錄問題,
情況: 3月10日收到房東開
的發票,是十個月的租金(4月~明年1月), 金額為600,000,
並且公司當時也開了十張的票給房東,
每個月的月中房東都會拿去兌現,
問了一下事務所說分錄的作法是
1.3/10時
借 預付費用600,000
貸 應付票據 600,000
2.假設4/15兌現
借 應付票據 60,000
貸 銀行存款 60,000
3. 4/30時
借 租金支出60,000
貸 預付費用 60,000
可是我的疑惑是,根本還沒有把錢付出去,為什麼會產生預付費用?
並且4月~明年1月 都是還沒有發生的日期,因此沒有費用產生,為什麼會有負債產生?
查了一下網路上的回答也是這樣做分錄,但沒有提到為什麼要這樣虛增資產跟負債類,
跟我讀書讀到的觀念很不一樣,請各位前輩幫我釐清一下,我觀念錯誤的地方,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