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地檢署誣告乙涉犯傷害罪嫌,檢察官起訴乙涉犯傷害罪嫌後,
甲復以證人身分到法院作偽證, 嗣經法院判決乙無罪確定。
乙想要控訴甲犯誣告及偽證犯行。依最高法院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乙得對甲犯誣告罪嫌提出告訴,但不得對甲犯偽證罪嫌提出告訴
WHY!!!!!!!!!!!
作者:
sorl001 (深夜違停)
2016-07-29 13:06:00你有沒有認真唸過形訴啊…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9 13:07:00告發吧!先想想保護法益
這題蠻基本的:請參考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893號判例
作者:
sorl001 (深夜違停)
2016-07-29 13:12:00怕你覺得我太兇,先道歉補推
樓上我不太懂你的意思耶,這題不是刑訴的考題嗎?還是我告訴權人判斷有誤呢?
作者:
sorl001 (深夜違停)
2016-07-29 13:35:00我想他可能誤會告訴乃論了
作者:
yyd (Self Exile)
2016-07-29 13:54:005樓中肯,一語點破
作者: lightya123 (光) 2016-07-29 14:02:00
我的認知:原告不可能再法院做相反的攻防,所以原告在法庭作不作不利自已的論述是人之常情(縱然是不實的事情)
作者: chenhen1989 2016-07-29 15:11:00
保護法益啦 你先查查看偽證侵害何種法益 誰是直接被害人
誣告吸收偽證,因為誣告的構成要件(捏造事實)包括偽證行為。吸收犯係屬同一案件的實質上一罪,因此只能以一罪論處。
偽證只有國家可以追訴 因為侵害國家司法權之行使誣告則是除了國家以外兼具侵害私人法益懶得看判決直接給你簡答
作者: bioowen (酵母菌) 2016-07-30 23:08:00
是不是因為未具結,所以沒有成立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