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今天剛考完四等書記官
想請教大家我目前手邊有的教材有需要報新課程嗎?還是自己讀新增修法就可以了呢?
我原有104年度的高點法警函授(欠缺民法、民訴)+李源老師法組,另外今年4月換考科改考書記官,於是另外網路買了常揚老師104年的民法cd函授。
104年度的課程都是103就開始錄,除了李源老師的法院組織法,其他科都沒有新增修法、補充資料或課業輔導的功能了,而且我沒有民事訴訟法的課程!
這樣各位會建議重新報補習班嗎?還是其實自己新增補充就可以了呢?因為這兩天有考場優惠,實在不知道該不該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