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idiuz (完好無缺)
2016-08-25 14:28:58我是國考的新手,問題很多還請見諒
問題是關於憲法保留的問題
關於大法官釋字443號,內文有說到:
「關於人民身體之自由,憲法第八條規定即較詳盡,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縱
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但是下方又寫:
「諸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
為之」
我的問題是,上面不是說關於人身自由是憲法保留的嗎?怎麼下方又說限制人民身體自由
者,必須制定法律為之@@
還是是我誤解他的意思,關於憲法保留的部分是說第八條中拘束人身自由之權利的「程序
」規範(如24小時內提審)不可以再制定法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