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uan112358 (shuan112358)》之銘言:
: 最近我在準備研究所刑法組以及司律的考試。
: 然後,發現黃榮堅老師的刑法理論體系,根本是刑法學界的清流呀!
: 明明很有道理,但是不為通說及實務所採。
: 雖然就刑法學的研究而言,黃老師的理論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 那就考試取向而言呢?黃老師從台大法律系退休後,感覺未來也不太會繼續參與法研命題
: 了。
: 而黃老師本身就是少數說,在國考的準備上,是不是會更不利呢?
: 我到底還該不該以黃老師的理論為基底呢?還是乾脆回歸通說的懷抱中?
: 以上問題,希望大家能夠給我一些意見,謝謝大家!
身為黃粉多年,黃老師的看法當然是很有道理
but 考試不是作學問
尤其老師的刑總迥異於一般的看法
例如 二階論、單一正犯論、獨特的故意理解、未遂(失控理論)......
考試上如果要寫必須作出清楚的交代
否則改題老師只會認為你觀念不清
分數自然不會太高
不過在刑分上的爭點,倒是可以列出黃老師的看法
(要不要採看你)
因為刑分的爭點通常是解釋論,比較單純一點
都列出來一定會有加分的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