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無權處分相關的問題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0-25 21:10:55
乙向甲借了一臺筆電使用,幾天後乙卻將該筆電以5萬元價格
賣給惡意的丙並完成交付,嗣遭甲拒絕承認!
請問在這裡甲可以向丙主張767之外,
還可以向丙主張179(返還占有的利益)嗎?
而丙可以向乙主張179返還5萬元價金嗎?
下午在讀時對於甲主張179部分覺得好像怪怪的?
拜託各位大大指點!謝謝
作者: j22313351 (jackie)   2016-10-25 21:37:00
可以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6-10-25 21:50:00
丙不能向乙主張179
作者: aasv (瑪麗走路)   2016-10-25 21:53:00
甲乙間只有借貸行為,乙未獲得物之所有權,所以乙無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甲受損害,甲當然可依179請求乙返回5萬不當得利。179&767只能擇一,效力767>179依180丙不得對乙請求五萬,抱歉題目未看清楚
作者: j22313351 (jackie)   2016-10-25 21:56:00
必須視惡意相對人與無權處分人之間的契約是否已經不存在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0-25 22:00:00
所以丙的五萬就飛了?!原來還有180這條 債編剛起步中
作者: acid99 (習得樂觀)   2016-10-25 22:29:00
我會解:甲》丙767;丙》乙184第一項後段或227不完全給付責任甲》丙應該不會用到179,因為甲有所有權(法律上原因)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0-26 02:02:00
感謝
作者: adgjlsfhk123 (adgjlsfhk123)   2016-10-26 03:34:00
這題要注意不法管理
作者: acid99 (習得樂觀)   2016-10-26 10:39:00
抱歉!更正一下。 丙》乙要用226債務不履行,不是227不完全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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