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請教一題關於House的路徑-目標理論
領導行為類型分為四種:
1.工具行為(指導型的領導)
2.成就導向行為(成就取向的領導)
3.支持行為
4.參與行為
書本提到四種領導行為為「原因變數」(自變數),
部屬特質與工作環境為「中介變數」,
部屬的工作滿足感為「結果變數」(依變數)
疑問點:
路徑-目標理論是由部屬不同的特性與各類工作環境的差異決定該採取的領導行為。
且領導方式的類型採用,會依據部屬特性、工作環境特性等不同因素,
以(權變)觀念找到最適當的領導行為。
中介因子是受自變數(X)的影響後才產生
那麼為何不是特質與工作環境為原因變數(自變數),
領導類型隨著部屬特性、工作環境的不同而改變,為中介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