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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第二試 錄取113人
2016-11-26 09:08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今年司法官需用名額為102名,考選部最近進行第二試考試榜示,有113人錄取。第三試口
試預定12月31日舉行。
考試院指出,原公告司法官需用名額為97人,包括司法院50人,法務部47人。銓敘部之前
配合司法院業務需要再次提報缺額,增列5人,用人機關全為司法院。總計需用102人,其
中司法院55人,法務部47人。
考選部表示,第二試有2301人應考,全程到考2072人。今年公告需用名額102名,第二試
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依需用名額加10%擇優錄取,今年錄取113名。但
錄取人員,應經試務機關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
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三試口試。
司法官考試錄取者分發到法院者任法官,分發到法務部為檢察官。每年錄取率約1%,去年
錄取85人,錄取率1.12%。前年因需用名額僅54人,錄取率大降為0.67%。今年司法官特考
增為102人,錄取率有機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