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
台北市
私立高中的訴願機關為什麼是台北市政府
而不是台北市教育局???
想法:
該私立高中受(台北市教育局)託行使公權力
所以訴願找原委託機關
請問板上先進
魯妹的想法是哪裡錯了??
謝謝.
作者: yang0910s (yang) 2016-12-26 19:47:00
原委託機關沒錯 但私立大專院校 是向教育部訴願 而私立中學是向直轄市 縣市政府訴願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2-26 19:48:00訴願法第四條第四款
作者: yang0910s (yang) 2016-12-26 19:54:00
大學和中學委託機關是不同的 我記得老師上課是這樣說有錯請更正
你看一下訴願法第四條,跟本沒有直轄市政府"局處"這個概念,所以這個層級太小了,不會當訴願管轄機關的~能受理訴願,成立訴願委員會的應該就那幾個~(我的理解)
陳敏,行政法,第九版,第1325頁。沒有寫的很詳細,但概念應該無誤。
作者: yang0910s (yang) 2016-12-26 21:28:00
作者:
kemiia (kemiia)
2016-12-27 11:29: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