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2432
二、為符合地政士核心能力與業務範圍,修正「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科目命題大綱,
並自106年考試開始適用。
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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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總則、債編、信託法
(一)民法總則
(二)民法債編
1.債之發生、標的、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移轉、消滅
2.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
委任、居間、合夥
(三)信託法
二、民法物權編
三、民法親屬、繼承編
(一)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父母子女、監護、親
屬會議
(二)民法繼承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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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次修正是不是將原先單獨一點的信託法併入
變成"民法總則、債編、信託法"為一點
所以未來單獨出一題的機率小了許多?
因為考選部沒有提供修正前的大綱
所以想問問各位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