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精進考試制度,強化考試取才效能,考選部以國家公務人力需求之有效滿足為指標,全面檢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研擬「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1),並自106年1月5日至1月15日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進行預告,以廣徵社會各界意見。
自預告期間以來,考選部接到相關領域之學會、公會、學者專家以及民眾踴躍提出之各項建議意見,考選部部長蔡宗珍表示,所有的建議意見,考選部均非常重視,並審慎研議。經邀集用人機關開會研商,獲致共識後,依會議結論重新擬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2)。
考選部部長蔡宗珍同時表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之應試科目架構,自62年以來均未改變,部分專業科目已不合時宜,為使應試科目能夠適切考選出符合時代需求之人才為國所用,此次進行全面性之檢討修正。本修正案預計最快將於107年開始實施,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仍然維持現制。
考選部表示,為求審慎,歡迎社會各界對於新修正之草案再提出建議意見,考選部將繼續研議改革,以提升國家考試的專業鑑別度。
106年3月1日修正內容為高考三級暨普考技職教育行政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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