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犯多嚴重的錯判多少罰則啦!(用錯名詞在此致歉)
《ID暱稱》Drbigbird (大鳥博士)
《登入次數》93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自己的登入次數一千都不到,動不動就桶7300天。
我解釋一下標題的意思,
我認為板皇是一種行為,
總是以自己獨裁決定,不用與板友溝通,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就叫板皇。
我認為板皇是可以改的,比起板規一條一條的細則去改,改變板皇心態才是最佳解法。
先來看看這篇,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6381961.A.26A.html
引述
『…增設板規五-g 並於2017/04/03 00:00 起實施。
※ 編輯: Drbigbird (58.115.12.117), 04/01/2017 10:03:15』
『g.評論、宣傳、詢問補習班優劣或相關教材課程。違者加重永久禁言處份。
惟評價師資不在此限,但不得偷渡前段禁止事項。』
永久禁言的板規說新增就新增,說處分就處分。
你有跟任何人討論過嗎?
再看看這篇,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6383396.A.DAD.html
引述
『…惟因新舊板規大幅不同,將留 10 日 的緩衝期,讓各位有適應的期間…』
一個沒有處罰範圍,只有永久禁言的板規,
這還不叫新舊板規大幅不同?這還不用給適應期間?
檢驗過去的心得,跟補習班相關的有很多篇,難道都要禁止嗎?
這已經是跟舊有板風對著幹的行為了,
但他媽的板不是你一個人的東西!
再看看這篇,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5536613.A.DBB.html
引述
『…板規原則上會以國營板板規為架構 考量板風增減之 修出一個最適合的規定
最重要的是 給各位板友一個優質的國考板…』
考量板風增減?黑人問號點街披居啦!
還有這篇,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8467280.A.E91.html
引述
『…其實要考國考,去補習班還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自己代發的文都提到補習班,還把師資寫的清清楚楚,查不到是哪間就見鬼了!
這算不算宣傳?這算不算隱射?更別說整篇的篇幅都在談及師資,
照你的想法而言,怎麼會願意代發這篇文章?
自己以前(代發違規應處罰代發者。)都犯過相同的錯誤,
一下子就要板友適應這樣的狀況,根本不合理。
而且根本上就不應該完全禁止補習班討論。
再補充一文(該文為國營板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Gov_owned/M.1467349096.A.EDE.html
引述
『
→ Drbigbird: 如果真的有需要補習班的資訊他應該可以自己去GOOGLE 07/01 20:17
→ Drbigbird: 假設某補習班有個A師資 板上的的人可以給他 07/01 20:18
→ Drbigbird: 我覺得A老師不錯! 07/01 20:18
→ Drbigbird: 自行GOOGLE後應該不難找到該補習班資訊 07/01 20:19
』
原來你自己都認為有推薦師資=不難找到補習班資訊,
證明師資跟補習班擺明就是掛勾在一起的,要禁就全禁阿。
再來,現況板規明顯非常嚴格,甚至認為「人不可能改過」。
我看本板也沒有如合購板那樣大量的金錢流動,
這麼嚴格的板規,對於討論風氣有極大的限制。
而且永久禁言的板規設定,就是認為「人不能犯這些錯」、「會犯的人不會改」。
這些錯是什麼,等等再談。但人不可能改變、改過嗎?
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小時候有同學會掀女生裙子(性騷擾。),長大後就不會了。
很明顯是答案並不是絕對不會改變/改過。
那在這樣的人性下,板上的規定還應該以「人不可能改過」為出發點嗎?
這問題我還沒有答案,大家和板主一起想想看。
再來看看永久禁言處罰的對象:
1.無關本板討論內容,『情節重大』。
2.刪除已得答案的發問文。
3.贈送補習班優惠券及具有營利性質之物品。
4.徵求物品、交易或為交易之要約。
5.評論、宣傳、詢問補習班優劣或相關教材課程。
這些真的這麼的十惡不赦嗎?
還有據我了解,站方現在「好像」不太鼓勵以退文處罰看板使用者違規。
(我曾經去信一位群組長,是要求某遊戲板的處罰可否新增退文,
群組長是回復了類似回答,但現在信已經被洗掉了。如果有誤,歡迎闢謠。)
很正常嘛,在多數熱門板都限制退0的狀況下,一退下去,許多熱門板都不能發言了。
憑什麼我在國考板犯錯,不能在LOL板發文啊?美國劍斬台灣官囉?
我認為退文的本質是標記亂站/亂板者,並非處罰違規者。
對國考板本身的使用違規,禁言180天就好了。
也就是說呢,我認為多數退文規定應該以禁言取代,
不應以國考板的違規去禁止違規者去他板發文。
至於處罰期限雖然非我所能,但也很明顯知道板規的範圍真的太大了。
小到三天,大到七千三百天。
對我來說,三個月就已經夠重了,建議以一年附近為限。
真的有使用者每年來鬧一次板,對於本板的水量來說也好吧?
給你舊有板規參考,我知道有其他版本啦,但這發文者好像是你上司。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2594843.A.7DA.html
最後大家跟我一起呼口號:
「國營歸國營,國考歸國考。」
謝謝大家。
2017/4/9 補於午飯後。
再給現在板主一點建議,
以後要修板規,應提出草案說明想法,並給予寬限期。
板規本身可以鎖,但板規更新應另發並給與板友討論。
禁言(水桶)應發公告,並說明違規原由。
註:我不是學法的,有用錯名詞在此先致歉,歡迎推文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