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律師考試及格新制--考選部決議結果!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7-04-28 14:14:19
針對律師考試是否改成及格制,考選部在106年4月11日的「律師考試制度改革相關事宜研商會議」,做成決議,並已將決議結果行文給有關院部及各地律師公會,重點整理如下:
1.採用及格制,但及格標準分成兩方案交付討論。
甲方案:第二試總分扣除國文和選試科目,以四百四十分爲及格標準。
乙方案:第二試總分扣除國文和選試科目,以四百分爲及格標準。
2.有關新制之過渡期間,決議的結果過渡期是2年。
https://askforlaw.wordpress.com/2017/04/28/考選部對律師考試改革相關事項之決議/
還沒上岸的,要好好把握這兩年...
作者: twchen2002   2017-04-28 14:16:00
所以加今年這一次,再兩年共還有三次現制對嗎?
作者: peter819 (三澤小惠)   2017-04-28 14:20:00
趕快改吧,一年3、400人就好了,要不然太擠了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4:21:00
請問四百分很難嗎?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7-04-28 14:24:00
看不太懂有沒有算這一次欸...
作者: ManUtd (紅魔精神)   2017-04-28 14:25:00
今年簡章都快出了,不會影響到今年啦
作者: surrogate (所羅大門)   2017-04-28 14:40:00
扣國文跟選試兩百分,等於要拿50%到55%分數,難易度upup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7-04-28 14:44:00
崩潰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4-28 14:49:00
照甲方案的標準的話 只能說 幸好我上岸了照甲案的標準的話 國文加選考算100分就好 總分要540分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4:49:00
考慮一下還在奮鬥的人的心情啦.......講這個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4-28 14:51:00
去年540分以上的是271人 很想幫考生罵這些決策者這種給分寬嚴不一的考試 用及格制 真的是笑死人了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4:52:00
甲方案以我去年的成績扣除後,才395分,不會上榜......@@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4-28 14:52:00
395是連乙方案都不會上好唄這些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真的是讓人笑死人 考上前希望夕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4:53:00
哈 對 都不會上 眼殘了ORZ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4-28 14:53:00
錄取 考上後 就說市場飽和了 不應該錄取那麼多人怕競爭不是想辦法提高競爭力 而是想辦法讓人進不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8 14:56:00
...三小低能改革XDDDD
作者: lef1986 (303)   2017-04-28 15:00:00
甲也太嚴格
作者: Go1denDragon (金龍)   2017-04-28 15:05:00
夭壽喔,我連乙案都不會上…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5:05:00
G大握手= =
作者: Nicoleya79 (妮可兔)   2017-04-28 15:25:00
所以是這三年都不會改嗎?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7-04-28 15:27:00
扣完我甲上不了乙還可以
作者: ey29451141   2017-04-28 15:35:00
既得利益者的改革欸 怎麼都不提如何增進現職律師的素質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4-28 15:36:00
崩潰QAQ 無奈的內心只能默默詛咒那些既得利益者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5:41:00
其實憲法和喪事法可以改考一半選擇題……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5:42:00
一試已經選擇題了 二試哪有可能再採用選擇題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5:51:00
不然考填充題好了?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5:52:00
f大你認真的嗎........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7-04-28 15:55:00
阿不是要強制代理了嗎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6:00:00
憲法讀了又沒有用,一堆政策違憲也不會怎樣,然後喪事法的用處應該是看人吧
作者: kop78110 (silent jealousy)   2017-04-28 16:06:00
建議全部人重考,依照同樣標準,這樣才能順便淘汰不適任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4-28 16:15:00
我贊成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7-04-28 16:22:00
甲方案 等於去年至少 要智財前100 其他組前50這一刀砍的真的兇XD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4-28 16:25:00
每年難度不一,就沒有全體微調分數的配套嗎?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16:26:00
要降率取率就直說。給分標準寬嚴不一也會影響錄取人數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4-28 16:27:00
幹你娘440,那等於去年考540才能上榜海商法組最低錄取才508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6:29:00
我建議一二試各錄取25%或者是20%比較快,這樣搞太複雜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7-04-28 16:30:00
如果只是單純想砍名額 取20%或25%確實是個更簡單的辦法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4-28 16:32:00
等於每科要拿110,幹公法刑法拿110多難阿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4-28 16:33:00
改成一二試1/3、1/4只有好了啊,嘖嘖*就好了啊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6:34:00
所以直接降錄取%數最簡單,每科難易度和給分標準又不同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4-28 16:35:00
改成這樣,被我發現哪個老師出的「很有鑑別度」,我一定詛咒他QQ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6:39:00
公法最愛考獨門暗器了,都可以罵XD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4-28 16:39:00
這些人怎不去死1死
作者: f74sd25c (shins254774)   2017-04-28 16:42:00
我剛好2年後才畢業QQ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7-04-28 16:48:00
雖然上岸了,但還是要罵,一堆腐官,自己來考看看啊!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4-28 16:49:00
採甲方案的話,那我直接拼司法官就好了啊,太扯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7-04-28 16:54:00
贊成想減名額就調%就好了,這樣搞真令人不齒
作者: w3951 (又是好心情)   2017-04-28 16:55:00
WTF...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04-28 17:11:00
呼籲當律師的學長姐勾乙案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4-28 17:12:00
不能勾丙案維持現狀嗎xd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17-04-28 17:15:00
甲方案根本強制雙榜啊XD
作者: greysholic (thatssuchbs)   2017-04-28 17:20:00
可悲至極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4-28 17:21:00
都不是他們在考,馬的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17-04-28 17:48:00
乾脆都不要分組 直接降低總錄取名額不是更簡單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7-04-28 17:58:00
建議全部人重考,依照同樣標準,這樣才能順便淘汰不適任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8 18:05:00
建議司法官也改及格制,很想看到找不到人的樣子XD
作者: f74sd25c (shins254774)   2017-04-28 18:12:00
問一下各位前輩 2年後剛好畢業 搭的上現制的末班車嗎?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7-04-28 18:22:00
直接用名額縮減的方式還比較簡單明確 不確定性也較低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8 18:39:00
請問這是已經確定了嗎
作者: haohaobobo   2017-04-28 18:42:00
民進黨執政後 整個政府真的都聽不進人民的聲音了 說改就改 完全不顧人民了從520到現在 放風聲之後的改革 那一個有因此改變 還是照推不誤最後要扣掉選試科目 何不一開始就別考選試科目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8 18:44:00
這樣考選考的意義究竟為何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4-28 18:46:00
真的很無言的改革考選考根本沒意義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8 19:07:00
如果這樣改民訴就要禁止某派學者出題商法禁止出文章題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4-28 19:13:00
這太狂了選試科目可以放棄了 XDDD 看都不用看了
作者: chenluyang (alumi)   2017-04-28 19:23:00
小道消息表示應該會採乙案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17-04-28 19:24:00
選試考在這邊本來就很可笑,說要專業分流,但是並沒有限制你要通過哪一組才能接相關案子,也沒有強制之前的人一併接受分流考試,在現有考試區分的意義在哪?倒不如先拿掉,等到成為律師後再進行專業考試,一來可以強制律師去精進相關知識,另一方面可以減少考試的科目,可以讓考生有更多的時間去專研基礎法科。
作者: jjjjj18 (jjjjj18)   2017-04-28 19:54:00
真是不要臉,為了自己的利益,自己都考不到及格要別人及格
作者: Naimamo (茂野吾郎)   2017-04-28 20:06:00
其實某派學者出題已經變成普羅大眾說,不會有人再視其為暗器;反而是應該要避免貓空那位突襲才是吧......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8 20:09:00
我就是在講貓空那位XD
作者: tony09100920 (祐子)   2017-04-28 20:10:00
噁心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8 20:17:00
但考選部網站沒公布耶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7-04-28 20:17:00
以後搞不好會某些組從缺~~~~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4-28 20:58:00
噁心到爆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28 20:59:00
沒能力的人搞內鬥最會了,就是不肯提升自己能力大門關起來擋住其他競爭者,就可以盡情胡搞瞎搞一翻了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04-28 21:08:00
笑惹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7-04-28 21:16:00
這考選試有用途嗎?認真問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21:28:00
呃 請問這是考選部放的消息嗎?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8 21:43:00
沒有什麼普羅大眾說阿 其實最簡單就全都出實務判決改編就好啦...大家應該多看裁判彙編 遠比看雜誌文章實用吧?
作者: tesc (new me)   2017-04-28 21:48:00
請問一下既然要扣除計算那為什麼還要考國文跟選考?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4-28 21:50:00
樓上正解,這很吊詭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8 21:56:00
最近才一個連續三年考不上想自殺的
作者: sonatafish (殺手殺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2017-04-28 21:58:00
奇怪 考選部網站看不到欸 是不是假消息啊?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8 22:06:00
這種要先找立委來阻止,偷偷來想瞞天過海
作者: dennis355032 (啟丸)   2017-04-28 22:06:00
難道沒人可以抵制嗎?任人宰割,真賭爛,在沒有老師給標準答案的情況下,採行及格制,真無言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8 22:07:00
外國都考選擇題比較客觀吧
作者: dennis355032 (啟丸)   2017-04-28 22:08:00
不過在國考版一片哀嚎,想必律師版應該笑呵呵,法律人永遠只會改革自己人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22:12:00
那個,冷靜一下,消息來源蠻怪的,又不是考選部@@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8 22:14:00
請各位考生去找所屬縣市的立委陳情
作者: jurists (kk)   2017-04-28 22:15:00
如果這是真的你還有三次考試機會 這三次每年錄取近千人那要陳情什麼?要找民代 也是等考上後 因為要找不到實習或是要付錢實習欠缺管道 那時候再來找民代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8 22:37:00
我白天有年薪破百的工作,晚上要顧小孩,請問我不能全力準備律師考試,是我的錯嗎?我考到牌還是繼續當inhouse,只是薪水職位更高,根本不會和傳統律師搶工作,有必要限制我的機會嗎?
作者: jurists (kk)   2017-04-28 22:39:00
現實就是這艘船在沉了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8 22:43:00
美國律師好考收費又貴,怎不研究臺灣的問題出在哪?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7-04-28 22:51:00
本次決議是在維持一、二試的前33%條件下,再加上甲案或乙案的及格門檻喔!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8 22:52:00
消息來源呢?樓上原po?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7-04-28 22:52:00
選考和國文還是要唸...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7-04-28 23:01:00
讓年輕人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 民進黨真的好棒
作者: ISBearking (熊王)   2017-04-28 23:03:00
改成及格制後,二試還維持33%條件的意義在哪?用來淘汰有及格可是不在前33%?以現在這種閱卷標準不太可能發生吧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4-28 23:08:00
我也不懂及格制+33%是什麼意思?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7-04-28 23:43:00
33%+及格制就是你必須考進前33%扣除選考和國文後分數又達到甲案的440分或者乙案400分才算錄取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   2017-04-28 23:46:00
找不到實習機會政府該做的是開放其他實習管道,好笑的是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有時候只能學到修印表機功能,然後去當書記官還不能抵實習,真是太好笑了.律師業根本沒有沉船的問題,永遠缺少好的律師,不要說我是不相信這個政策會過啦,這太扯了.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7-04-28 23:52:00
有人符合甲乙案卻不到前33%?果文選考0分?
作者: onionfish (小鼻子小眼睛)   2017-04-28 23:52:00
這邊智財前五十扣一扣剩四四三,甲案有病嗎。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   2017-04-28 23:53:00
甲案是虛晃一招啦,目的是要讓大家說,乙案比較好.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8 23:53:00
我覺得會過也 然後我覺得真的是永遠都缺好律師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   2017-04-28 23:54:00
l大有小道消息喔?開高價給你砍,就像是房市一樣阿,開一億給你砍阿,其實怎麼砍,他大概都還是賺啦,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9 00:03:00
沒有啊 感覺而已...
作者: saber735376 (姬翎)   2017-04-29 00:08:00
請問那選試科目成績是要用在哪裡?搞不懂...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7-04-29 00:10:00
怎麼會有人去買建商蓋好的房子我家這邊都舊房子打掉
作者: saber735376 (姬翎)   2017-04-29 00:11:00
話說這是已經確定,還是還需要哪些機關通過?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7-04-29 00:11:00
自己找工人來蓋成新的 我阿姨是代書自己房子也是買法拍屋 然後整個打掉 找工班蓋新的 我以後也要這樣花了兩千萬吧 在台南市火車站北門路那邊附近不過他老公之前是書記官現在是執業律師就是了XDDDDD兩千可以住南部透天囉天龍國兩千萬應該還在住公寓吧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17-04-29 00:35:00
台灣越來越像人治社會
作者: ISBearking (熊王)   2017-04-29 01:20:00
cherrywo 所以最終還是要看有沒有及格啊,那要求前33%的意義是?為了淘汰有及格卻沒前33%的?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4-29 01:23:00
幹,前33%又要求440,那智財組只剩50個人錄取阿這能過?比舊制還少非常多人耶這到底他媽誰提出來的這太過分了這過了不抗議不行幹,前33%是有很好考嗎?就算是400,商法才占100馬的,叫那些老律師自己來考考看阿樓上說法律系限縮到1500個,那乾脆考醫學院算了醫學院一年也1千多個名額,國考還要在篩一遍?你怎不自己跳下來考考看?老人想這樣搞,以後就不要哭找不到新律師那些老律師訴狀直接判決書複製貼上得怎不先淘汰掉?都馬檢討年輕人最會,幹!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7-04-29 02:55:00
改來改去固然不妥 新考生倒楣要當實驗鼠 但舊考生可以考到換制度,似乎也要自我檢討一下。拿醫學院比更是性質不同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7-04-29 03:04:00
對手不同不能以錄取率作為衡量,蠻自私的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4-29 03:42:00
....不如承認考試改革失敗 全部回到舊制算了舊制不是法界大老都沒人嫌嗎?那乾脆弄回舊制..
作者: ppingin (唉)   2017-04-29 03:55:00
早點認清考生對考試制度沒影響力的現實,與其在那一直靠北,好像自己是任何制度下錄取率以外的人一樣,不如乖乖去唸書,畢竟考的科目沒啥變化...回應某樓,律師援引判決都嘛判決書複製貼上...
作者: DoughtyArIAn (三國猛將阿愛安)   2017-04-29 09:22:00
其實考生不用覺得孤單啦,司改會也有退出潮了,不合理的事,終究會被大家抵制的,大家繼續加油.林鈺雄老師好像已經退出了(?)詳情不知.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7-04-29 09:25:00
回I大這樣的目的是要淘汰有33%但沒及格的人,因為有些人國文選考可以拿很高但是其他科可能拿不高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4-29 10:08:00
那廢國文就好了,幹嘛搞成這樣,擺明就是不想收這麼多而且上榜其他科是能低到哪去?我很懷疑討論的人到底有沒有考過2試?到底知不知道2試的題目難度跟分數標準?
作者: ISBearking (熊王)   2017-04-29 10:28:00
及格制的分數本來就要扣除國文和選考了,而且本來就要淘汰"不及格"的人,那33%的意義是?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10:32:00
樓上,意思就是既得利益者怕及格人數太高,又多設一個33%門檻這些做決策的委員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是否違法?
作者: ISBearking (熊王)   2017-04-29 10:36:00
多設一個影響不大吧,除非及格人數超過33%,不過以現在的閱卷標準來說應該不可能
作者: fuleey (馬兒)   2017-04-29 10:36:00
不懂為何要拿現在的計分制度去算未來不同的考試...?是要故意強調很難嗎?但基礎跟制度又不同,拿醫學系比更是無言。法律系的1000名跟醫學1000水準差多少
作者: ISBearking (熊王)   2017-04-29 10:37:00
你都知道是既得利益者在決策了,那還期待什麼呢 哈哈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17-04-29 10:41:00
還好還沒看到有人說:沒有每科都要達到110已經很好了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9 10:43:00
判斷餘地 尊重專業 謝謝指教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10:49:00
在職律師只會叫考生早點考上,怎麼不提昇自己的接案能力?
作者: penguin88 (雲頂的風箏)   2017-04-29 11:03:00
應設律師退場機制,例如:1.每年繳稅未達百萬者,淘汰;2.或執業律師每年評比,未達前百分之五十及未滿六十分,淘汰。3.或是兩者都要完成。如此更能提昇律師水準!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9 11:05:00
其實我不知道考選部推這政策 律師界到底有無影響力畢竟律師界沒有什麼東西能拿來跟考選部談判的吧~?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9 11:06:00
對啊。且是專技考試一起被研擬的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11:08:00
司法官因為以後可轉律師,司法官應該也支持縮減名額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9 11:09:00
司法官現在才懶得鳥這個。他們在意的是年金改革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9 11:10:00
年輕一輩的根本都懶得鳥吧…而且我覺得前輩根本不在乎律師名額,人脈沒打點好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9 11:12:00
律師公會超支持砍人數的吧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9 11:12:00
退下來幹嘛~?打點好了,你一年收5000個也競爭不贏他…,難道你覺得有錢人敢找菜鳥…?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29 11:20:00
北律之前就遊說考選部長建議砍錄取人數了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9 11:38:00
http://i.imgur.com/gw6bGpO.jpg不知為何手機版一直無法po網址,截圖給大家看一下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11:46:00
各系會學趕快串聯,考生們趕快找立委去罵
作者: stu86142002 (經典拿鐵)   2017-04-29 12:15:00
馬的 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麼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12:17:00
一年減少錄取300人,就浪費300人的一年青春,沒人性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04-29 12:36:00
全台灣只有還沒上岸的法律人在反對,上岸的早就等著砍囉,考生乖乖吞下去吧,尤其是辦案不認真的律師更支持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9 12:40:00
一堆上岸的人也反對阿,我就反對阿 哈哈哈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9 13:09:00
上岸的比較沒動力管這個。 關注就要偷笑了啦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4-29 13:11:00
快點找立委比較實在
作者: haohaobobo   2017-04-29 13:27:00
討論都不熱烈了 就早點接受這個事實吧 跟軍公教好像出聲的都只有幾個 難怪民進黨政府想幹什麼都行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13:59:00
法律系學生加上還在準備的,至少也有上萬人
作者: haohaobobo   2017-04-29 15:09:00
上萬人 對現在的政府就算得罪了 也沒什麼 大家要認清事實 早點考上為妙 不然就走別條路吧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9 15:14:00
哪個政府沒差。趕快考上才是真的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29 17:21:00
考不上也別氣餒,讀語文離鬼島才是上策,台灣已經爛到沒有救了,台灣官員不是貪污不做事就是亂做,中國官員一樣會貪污整體國力卻一直在進步可笑的是中國官員貪污金額還比台灣官員大很多,人家貪污歸貪污至少還肯為國家打拼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29 17:45:00
...中國國力進步?你被他們的造假數據騙了吧不過中國前幾趴的確比台灣還要強悍很多,太競爭了中國之前法律界要取消法務的律師牌,也是很保守閉關不過中國有律師出來抗議就是了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4-29 17:49:00
不滿歸不滿,提到中國又是哪招==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29 17:49:00
不用限制法學院人數吧,怎麼還是有人一直看不清楚法律領域很適合結合其他領域,律師甚至在商法領域輸給會計師非常常見,一直幻想限制法學院人數就可以提升律師素質,是認為律師一定要法律系畢業才好嗎(笑)之前看到有人說要限法研所才能考律師更好笑稻江法研所畢業能考律師,然後台大法律系畢業卻不能考台灣還是很多人陷入學歷迷思+學院迷思的窠臼裡阿~~~很好奇舊制有限制這麼多嗎?好像看過不少四五十歲的強者律師自修一年考上律師的,不知啥時限制修法律學分醫學系跟法律系根本不能比吧各有各的專業阿認為法律系"水準"一定低於醫學系是怎樣..文組命賤喔台灣就是這樣不懂尊重各領域專業,只要拿高中考大學那套排名來給不同領域不同科系的劃上優劣之分..唉https://goo.gl/MzJaqD 再搭配這篇,完全不意外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4-29 18:15:00
上面那個學長超強的啊 他學習能力超強做啥都行啊xddd大多人是能力不足 就從既有的能力選口飯吃罷了我也好想寫五遍就把單字背起來…嗚嗚嗚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29 18:24:00
我同學和學姊當初也是被逼著申請醫科,師長還說啥只要去申請就好上了不用去念,最好啦要是上了絕對被逼著念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4-29 20:22:00
醫學系本來就有過目不忘的能力通常外文和數理不好的才會讀法律系,當然在財會醫工等領域會被學士後的屌打
作者: ohya0903 (皇小輝)   2017-04-29 23:27:00
糙習大大拜託收我回家
作者: aarrcc (iamwhoiam)   2017-04-30 10:42:00
聽台大朋友說應該是逼選項
作者: yescow   2017-04-30 15:02:00
有讀書 400分很簡單吧
作者: haohaobobo   2017-04-30 15:54:00
討論還是不熱烈 是不是真的像樓上說的400分很簡單 所以大家都無所謂啊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7-04-30 16:24:00
應該是大部分律師都會拼司法官,除非能力真的非常出色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4-30 22:00:00
400簡不簡單去考過就知道了公法刑法能拿100以上非常高了好嗎就算是400當門檻也會再刷個2~300個下來
作者: bebi (none)   2017-04-30 22:04:00
440小難 400有念書應該是不難 如果覺得難應該少上線多念書吧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7-04-30 22:20:00
所以b大認為加上及格門檻也影響不大囉?
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4-30 22:21:00
門檻設400應該不會到500個
作者: bebi (none)   2017-04-30 22:36:00
我"自己"考試經驗覺得不難 當然我也尊重"別人"覺得難的想法
作者: haohaobobo   2017-04-30 22:38:00
。扣掉國文和選試科目 400分說不難 若不扣掉應該有將近600分的實力 果然是強者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30 22:43:00
400分還好吧 去年律師510分以上的700個
作者: jurists (kk)   2017-04-30 22:45:00
來準備國考的會預期自己要拚第四年的才有機會的 不多吧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30 22:45:00
550分以上184個
作者: jurists (kk)   2017-04-30 22:46:00
大多人不都把時間節省下來 要在一年一千人裡面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30 22:47:00
感覺也刷不到一百多位名額現在錄取分數都500上下 扣掉選考跟國文也差不多400啊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4-30 22:50:00
400不難吧+1
作者: jurists (kk)   2017-04-30 22:53:00
那討論不熱烈的原因不就很明顯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4-30 22:54:00
當然如果國文選考都考60分以上 總分520只剩539人不過考生的選考相對於國文好像都不是考太高XD既然擺明要砍人數 何不定額趴數就好?及格制後選考重要性又會降低了吧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4-30 23:05:00
不過我有個疑問,既然不納入國文,何不廢考國文算了?
作者: bebi (none)   2017-05-01 00:13:00
hao可以教我你的算法嗎?喔喔大概懂了 就是800拿400(50%) 選試跟國文都100就是600了我覺得800拿400不難 但如果依你算法 我是覺得難如登天就天了是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1 07:39:00
覺得400不難的,祝你們都有機會過2試不要門檻拉高最後表到自己哀哀叫難不難自己去考最準,不要到時念得要死要活終於進33%結果被這個門檻刷掉你們真的以為就算現在收到900多人律師就很好考?一堆連1試都沒考過的在喊400應該不難,真的是無言你們到底知不知道老師給分多嚴格?我身邊考過2試的沒一個人敢說400不難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01 08:01:00
說不難的別到時候表到自己阿顆顆 去翻一下過去上榜文的分數會發現有些改制後反而上不了呢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5-01 08:38:00
如果給分標準不變,扣選試及國文後須400的方案,有可能造成綠取率降低的結果(我扣完後變395,便不會上榜)難不難我是不清楚啦,但可別講得那麼輕鬆好嗎?
作者: sma7061 (sma7061)   2017-05-01 11:55:00
如果是400分的話錄取率應該會降低成6~8%看給分嚴不嚴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1 13:29:00
去年能考到500以上的,很多是因為選試分數給比較寬鬆很多人扣掉選試跟國文分數都在390~380兼徘迴他媽的這個分數根本就差了快200人現在考上律師的,哪個不是全職念2年以上,3年更是所在多有,一堆人以為收900人很好考,就被外面的人牽著走你真的去考過2試就知道,能進2試的考生程度,不是高普考的考生能比的,能過1試,至少都有考過4等的實力當你身邊的考生每個都念2~3年以上,筆記跟山一樣厚寫考卷時那唰唰唰的下筆聲,你就知道那競爭的高度在了現在門檻一拉,又不知道多少人的青春歲月被浪費掉這樣真的公平嗎?幹!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05-01 13:43:00
唉大家加油吧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1 13:48:00
我很好奇為什麼都沒人跟我一樣憤怒阿?還是這個版上的人都沒在念書,所以無感?1堆人以為現在律師很好考,真是笑死人依現在總錄取率10%的標準很多人都要考2~3次了拉高後你們想考多久?還是大家都覺得自己是天才,念1年就會過?你們真的是洗洗睡八,只念一年我看連過1試都有困難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05-01 13:52:00
我平均每張考卷有一半配分拿到六成五的分數才剛好過四百來cover一些低得分的題目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7-05-01 13:53:00
純推唰唰唰的下筆聲XD 那個聲音忽然跑到耳邊 超有感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1 13:53:00
我公法拿9X多就已經是前標了,如果加400的門檻,其他科是要撐多高?,妳們真的以為刑法100以上,民法150以商法50以上很簡單?不要笑死我了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05-01 13:55:00
能拿到六成五的分數 那些考點真的是運氣好剛好看到才能寫出那樣內容 如果正常會 但沒特殊加強 我覺得再考一次大概也只能拿五成分數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1 13:55:00
馬的,我去考2試時連國文都沒人要提早交卷每個人作文都是寫到打鐘你們還覺得這樣不夠競爭嗎?幹!根本就不能用錄取率的高低來判斷考生素質考2試的都經過1試篩選過,不是路邊的阿貓阿狗都能考那些老人到底哪來的臉嫌現在律師程度差?就連我認識的法官都說現在的題目真的難能解這些題目還拿到5成以上分數的人到底素質多差?幹!
作者: fuleey (馬兒)   2017-05-01 14:16:00
考上的當然覺得簡單 樓上只是透過說很難 安慰自己一直落榜吧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1 14:16:00
叫考選部長自己來考看看能拿給分拉我身邊考上的沒一個人敢說簡單的樓上祝妳高分過關阿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5-01 14:51:00
考上不一定覺得簡單吧..我比較好奇說簡單,說有唸書就可以拿到四百分以上的,是有考上的嗎?恩不才在下所有函授+VOD+面授法律課程總共看了超過一千個小時,還是落榜了不知道我這種在那些人眼裡是不是屬於"沒念書"的...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5-01 14:55:00
現在考試是蠻難的啊 考上也不覺簡單
作者: fuleey (馬兒)   2017-05-01 15:00:00
別人跟一堆帳號早就考完了 一直叫別人考試加油 少上線多念書吧
作者: lef1986 (303)   2017-05-01 15:17:00
乙方案一定會降低錄取率,我扣完剩396.5變落榜
作者: yang1026   2017-05-01 15:22:00
一起去考選部抗議吧
作者: twchen2002   2017-05-01 15:59:00
個人是蠻贊同某s的意見,也認同這改制很廢,不過這句「能進2試的考生程度,不是高普考的考生能比的」把高考拉進來是怎樣?高考那麼好考怎麼能上法制和廉政也沒幾人,當真以為所有進司律二試的考高考穩中?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7-05-01 16:03:00
說真的考試就是7分努力3分運氣,現在的制度是有讀書基本上都會上,花的時間多或少而已,但是及制一改就難說了
作者: bebi (none)   2017-05-01 19:24:00
不需要把醫學系 高考都拖下水比較+1 性質、制度根本不同我覺得討論不熱烈 是因為沒有人會唱衰自己還要考三年吧...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5-01 19:51:00
考生沒人權 都躲在閱覽室念書大人會叫你乖乖吞下去
作者: repast (Simon)   2017-05-01 19:56:00
討論不熱烈是因為考生不團結還會扯後腿阿www
作者: chiefoflaw (打狗師爺)   2017-05-01 22:31:00
讓300個年輕人再多痛苦1年,其實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5-03 03:22:00
10年內改了幾次啊,這律師考試的法安定性有夠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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